Reference: | 一、中文文獻: (一)專書(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序): 1. 方嘉麟,會計表冊承認制度之研究兼論違法盈餘分派之責任歸屬,收錄於現代公司法制之新課題:賴英照大法官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頁99-120,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8月初版。 2. 方嘉麟,就復華金假處分案論股東制止權之理論與實務問題,收錄於財經法制新時代:賴源河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10月初版。 3. 王文宇,公司法論,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四版。 4. 王文宇,公司與企業法制,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5月初版。 5. 王文宇,公司與企業法制(二),元照出版公司,2007年1月初版。 6. 王志誠,2002年判解回顧─公司法,元照出版公司,2003 年8月初版。 7. 王泰銓著、王志誠修訂,公司法新論,三民書局,2009 年7 月修訂五版。 8. 邱聯恭,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之交錯適用,載於民事訴訟法研究會,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二),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12月一版。 9. 邱聯恭,程序制度機能論,1998年初版。 10. 周友蘇,公司法通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初版。 11. 柯芳枝,公司法論(下),三民書局, 2013年3月修訂九版。 12. 吳明軒,民事訴訟法(中),三民書局,2009年10月八版。 13. 姜世明,舉證責任與證明度,新學林出版, 2008年10月一版。 14. 姜世明,民事程序法之發展與憲法原則,元照出版公司, 2009年11月二版。 15. 姜世明,非訟事件法新論,新學林出版, 2011年4月一版。 16.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新學林出版,2013年5月一版。 17.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三民書局,2009年11月修訂七版。 18.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中),三民書局,2005年修訂四版。 19. 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三民書局,2004年10月三版。 20. 許士宦,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自版,2008年1月初版。 21. 梁宇賢,公司法論,三民書局,2006年3月修訂六版。 22. 黃川口,公司法論,三民書局,1982年10月版。 23. 黃銘傑,公開發行公司法制與公司監控:法律與經濟之交錯,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初版。 24. 劉連煜,公司監控與公司社會責任,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5年9月初版。 25. 劉連煜,公司法理論判決與研究(二),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9月初版。 26. 劉連煜,現代公司法,新學林經銷, 2009年增訂五版。 27. 賴源河,公司法問題研究(一),三民書局,1982年初版。 28. 賴源河主編,商事法實例問題分析,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0年12月初版。 29. 賴源河等合著,新修正公司法解析,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3月二版。 30. 駱永家,民事訴訟法I,1999年3月修訂九版。 (二)期刊: 1. 方嘉麟,從臺灣大案例論裁判解任及假處分在公司治理中之地位,政大法學評論第83期,頁103-196,2005年2月。 2. 方嘉麟,論經營判斷法則於我國法下適用之可能--以明基併購西門子手機部門一案為例,政大法學評論第128期,頁261-349,2012年8月。 3. 王文宇,閉鎖性公司之立法政策與建議,法令月刊第54卷第6期,頁57-65,2003年6月。 4. 王文宇,論我國大小公司法制之設計及改革,全國律師雜誌第7卷第6期,頁6-15,2003年6月。 5. 王文宇,董事會出席與表決數之計算,月旦法學教室第26期,頁32-33,2004年12月。 6. 王志誠,從重整法制之目的評釋司法實務之見解,經社法制論叢37期,頁35-102,2006年1月。 7. 王志誠,公司重整法制—重整之聲請程序、重整債權及重整債務,月旦法學教室第38期,頁68-79,2005年12月。 8. 王志誠,董事會功能性分工之法制課題,政大法學評論第92 期,頁301-394,2006年8月。 9. 王志誠、曾傑,股東權行使之限制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九八二號判決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155期,頁239-254,2008年4月。 10. 王志誠,股東之股東會自行召集權,月旦法學教室第72期,頁24-25,2008年10月。 11. 王志誠,董事會之召集、出席及決議,臺灣法學雜誌第204期,頁169-178,2012年7月15日。 12. 林國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資格、選任與解任,臺灣法學雜誌第36期,頁91-110,2002年7月。 13. 林國全,有限公司法制應修正方向之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90期,頁198-204,2002年11月。 14. 林國全,有限公司與其董事間之交易,月旦法學教室第2期,頁16-17,2002年12月。 15. 林國全,現行有限公司法制解析,政大法學評論第73期,頁51-118,2003年3月。 16. 林國全,董事長代理人之產生,月旦法學教室第27期,頁30-31,2005年1月。 17. 林國全,董事會決議成立要件,臺灣法學雜誌第68期,頁131-135,2005年3月。 18. 林國全,監察人自行召集股東會,月旦法學教室第32期,頁36-37,2005年6月。 19. 林國全,董事會違法拒絕股東提案,臺灣法學雜誌第73期,頁127-131,2005年8月。 20. 林國全,董事報酬請求權—評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五O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35期,頁244-253,2006年8月。 21. 林國全,章定股東會決議事項,月旦法學教室第56期,頁24-25,2007年6月。 22. 林國全,董事會之臨時動議,月旦法學教室第60期,頁24-25,2007年10月。 23. 林國彬,被假處分禁止行使股東權之股東得出席股東會對公司法造成之潛在威脅-評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台上字第九八四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86期,頁220-245,2010年11月。 24. 吳志光,裁判違憲審查?,月旦法學教室第41期,頁8-9,2006年2月。 25. 沈冠伶,我國假處分制度之過去與未來—以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如何衡平保障兩造當事人之利益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109期,頁52-72,2004年6月。 26. 李小軍,論公司僵局之司法干預-兼評中國大陸新修訂公司法第183條,月旦民商法雜誌第14期,頁60-72,2006年12月。 27. 李曙光,新<公司法>破解「公司僵局」制度安排的探討,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頁312,2006年。 28. 邵慶平,董事長、常務董事與董事之選任與解任,月旦法學教室第43期,頁28-29,2006年5月。 29. 邵慶平,董事請辭的因應,月旦法學教室第54期,頁28-29,2007年4月。 30. 邵慶平,董事長解任與董事會權限,月旦法學教室第85期,頁28-29,2009年11月。 31. 洪秀芬,一人有限公司與單獨股東進行法律行為時之代表,月旦法學教室第29期,頁34-35,2005年3月。 32. 洪秀芬,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之爭議,月旦法學教室第31期,頁34-35,2005年5月。 33. 洪秀芬,董事會獨立經營權限及董事注意義務,政大法學評論第94期,頁217-266,2006年12月。 34. 洪秀芬,董事會會議之召集權人,月旦法學教室第60期,頁26-27,2007年10月。 35. 陳介山,我國公司法臨時管理人之研究,嶺東財經法學第4期,頁91-129,2011年12月。 36. 陳彥良,選任臨時管理人必要性之判斷標準-評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度司字第九號民事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15期,頁34-40,2012年6月。 37. 陳俊仁,超越興利防弊功能之迷思-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地位之再建構,月旦法學雜誌第172期,頁75-93,2009年9月。 38. 黃銘傑,一人董事召集股東會之效力及監察人需具備股東資格之章程規定效力-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O九一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96期,頁183-199,2011年9月。 39. 黃國昌,訴訟能力與法定代理,月旦法學教室第72期,頁64-72,2008年10月。 40. 曾宛如,公司外部監督之分析,臺大法學論叢第31卷第1期,頁147-213,2002年1月。 41. 曾宛如,董事會決議瑕疵之效力及其與股東會決議效果之連動—兼評97台上字925號判決,臺灣法學雜誌第120期,頁189-192,2009年1月。 42. 楊敏華,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制度之研究,全國律師月刊12月號,頁54-68,2012年12月。 43. 鄭傑夫發言,禁止董監事行使職權假處分相關問題之研討,月旦法學雜誌第44期,頁82,1998年1月。 44. 劉連煜,企業與證券法規系列座談會發言,月旦法學雜誌第85期,頁209,2002 年 6 月。 45. 劉連煜,少數股東股東會召集權與臨時管理人,臺灣法學雜誌第57期,頁130-133,2004年4月。 46. 劉連煜,公司經營權爭奪與假處分之制度,臺灣法學雜誌第90期,頁238,2007年1月。 47. 劉連煜,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規定之檢討與建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研究,2007年11月25日。 48. 劉連煜,公司董事會召集程序違反規定之決議效力/最高法院97年台上925,臺灣法學雜誌第152期,頁179-183,2010年5月。 49. 劉紹樑,再造企業破產與重整法則-兼論聯合國立法原則,經社法制論叢,頁1-34,2006年1月。 50. 謝易宏,「解任」公司「臨時管理人」與合法召集股東會—簡評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司字第九號民事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9期,頁44-49,2011年6月。 51. 魏大喨,新非訟事件法總則問題解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23期,頁263-287,2005年8月。 (三)學位論文: 1. 李文娟,論公司法之臨時管理人,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學員法學研究報告,頁1181,2008年。 2. 林雯琦,論閉鎖性公司股東書面協議之設計與應用,國立臺灣大學科技整合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 3. 林貴卿,公司治理與公司重整之研究,世新大學法學院碩士論文,2012年。 4. 沈孟璇,公司法臨時管理人法制之研究,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年1月。 5. 枋啟民,少數股東民事訴訟救濟制度之檢討,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7年。 6. 許朕翔,論股東會決議之效力-以決議瑕疵類型之探討為核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0年5月。 7. 唐福睿,閉鎖性公司章程自治之法律經濟分析與公司法制之改革--以我國與日本新公司法為中心,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9年。 8. 陳宣至,股東會決議瑕疵連鎖效應之研究-以選任董事決議瑕疵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所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2年2月。 9. 陳寶貴,檢視我國公司登記制度-以公司負責人登記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1年1月。 10. 陳夏毅,公司重整程序中法院扮演的角色─由比較法角度評示我國公司重整法制實務見解之妥適性,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2006年6月。 11. 楊宜璋,論我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監察制度之改造-以獨立董事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碩士班論文,2006年7月。 (三)法律座談: 1. 臺灣高等法院86年法律座談會彙編, 1998年6月版。 2. 臺灣高等法院座談會民事類第25號。 3.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6年法律座談會彙編, 2008年1月。 4.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7年法律座談會彙編,2008年12月。 (四)報紙專論: 1. 陳彥良,慎用臨時管理人 別把變態當常態,經濟日報,2011年9月20日。 2. 廖大穎,臨時管理人應屬「看守」性質,經濟日報,2011年9月22日。 (五)網路資源: 1.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2.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外文文獻: (一)外文書籍 1.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MODEL BUSINESS CORPORATION ACT : WITH SELECTED OFFICIAL COMMENTS(revised through 2003). 2. BERLE , ADOLF A., & GARDINER C. MEANS, 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 ,NEW YORK COMMERCE CLEARING HOUSE INC., NEW YORK, U.S.A. (1932). 3. COX , JAMES D., & HAZEN, THOMAS LEE., CORPORATIONS, ASPEN PUBLISHERS, U.S.A.(2nd ed. 2003). 4. NOLAN, JOSEPH.R., BLACK’S LAW DICTIONARY, WEST PUBLISHING CO., U.S.A. (6th ed. 1990). 5. Gerhard Wirth, Michael Arnold, Ralf Morshäuser, Corporate Law in Germany, München, C.H. Beck(2010). 6. HEIDENHAIN, MARTIN H., THE GERMAN STOCK CORPORATION ACT,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GERMANY. (2000). 7. WELCH, EDWARD P., TUREZYN, ANDREW J. & SAUNDERS, ROBERT S., FOLK ON THE 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 (2011). (二)英文期刊 1. Bamonte, Thomas J., Should the Illinois Courts Care about Corporate Deadlock?, 29 LOY. U. CHI. L.J. 625 (1998). 2. Cheryl Jean, Custodian Remedy for Deadlocks in Close Corporations, The Lew, 13 U.C. Davis L. Rev. 498, 489-518(1979-1980) . 3. Coase, Ronald H., The Nature of the Firm, 4(16) Economica, N.S. 386, 386-405(1937). 4. Easterbrook, Frank H., & Daniel R. Fischel, The Corporate Contract, 89 COLUM. L. REV. 1416, 1416-1448(1989). 5. Jensen, Michael C., & William H. 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3 J. FIN. ECON 305, 305-360 (1976) . 6. Kim, Susanna M., The Provisional Director Remedy for Corporate Deadlock: A Proposed Model Statute, 60 WASH & LEE Rev. 111, 111-181(2003). 7. Mary Siegel, Fiduciary Duty Myths in Close Corporate Law, 29 Del. J Corp. L. 377, 377-490(2004). (三)美國法院判決 1. Levant v. Kowal, 86 N.W.2d 340 (Mich. 1957). 2. Barry v. Full Mold Process, Inc., C.A. No. 4740 (Del. Ch. 1975). 3. Giuricich v. Emtrol Corp, 449 A.2d 232 (Del. 1982). 4. Hoban v. Dardanella Elec. Corp., C.A. No. 7615, LEXIS 599 (Del. Ch. 1984). 5. Giancarlo v. OG Corp., C.A. No.10669, LEXIS 75, at 3 (Del. Ch. June 23, 1989). 6. Rosenmiller v. Bordes, 607 A.2d 465(Del. Ch. 1991). 7. Francotyp-Postalia AG & Co.v. On Target Tech.,Inc., C.A. No. 16330, LEXIS 234 (Del. Ch. 1998). 8. Bentas v. Haseotes,769 A.2d 70, 76(Del. Ch. 2000). 9. Tanyous v. Banoub, C.A. No.3402-VCN, LEXIS 58 (Del. Ch. 2008). 10. Klamka v. OneSourse Tech., Inc., C.A. No.3639-VCN, LEXIS 187 (Del. Ch. 2008). 11. Miller v. Miller, C.A. No. 2140-VCN, LEXIS 27 (Del. Ch. 2009). (四)網路資源: 1. 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網站:http://www.americanbar.org/aba.html 2.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網站:http://www.oecd.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