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機構典藏-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NCCUR):Item 140.119/5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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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 醫療糾紛之理論與實證研究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medical disputes
    作者: 劉惠芝
    Liu, Hui Chih
    贡献者: 王千維
    Wang , Chien Wei
    劉惠芝
    Liu, Hui Chih
    关键词: 醫療行為
    醫療契約
    醫療侵權行為
    醫療因果關係
    醫療舉證責任
    醫療鑑定制度
    醫療糾紛實證研究
    medical behavior
    medical contract
    medical tort
    causality in medical cases
    burden of proof in medical cases
    medical identification system
    empirical study for medical dispute
    日期: 2010
    上传时间: 2012-04-17 09:18:14 (UTC+8)
    摘要: 近年來有關醫療法律糾紛案件有逐漸增加之趨勢,本文嘗試藉由實證分析,剖析目前實務與學理上之不同見解,簡要提出個人淺見。於實證分析前,本論文先就文獻理論作簡略之論述,首要說明醫療行為與醫療糾紛之相關概念,以界定醫師或醫療機構對其醫療行為應負之責任。並從實體法上論述醫療過失民事責任之基礎及其內涵,如醫療契約責任、醫療侵權責任、消保法與醫療法之適用,以及醫療過失之因果關係等。次就程序法上探討民事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之基本原則,同時就美國法與德國法有關醫療過失舉證責任分配的調整於我國實務上之運用,作概略分析及探討。再者,鑑於法官於具體個案中判斷醫療糾紛之相關要件,往往需將訴訟資料送請醫療專業機構加以鑑定,因此,本文亦加以說明我國醫療鑑定制度運作之現況,並據此指出現行醫療糾紛鑑定問題之所在。
    最後,本文就最高法院民事案件,分別從醫療糾紛判決背景資料之「年度」、「醫療機構層級」、「科別」、「上訴人」與「上訴結果」,以及醫療糾紛審判實務,如「醫療過失」、「因果關係的認定」、「民事責任請求權基礎及舉證責任之分配情況」、「告知義務」、「醫療鑑定在醫療糾紛應用」,進行實證分析,並依實證數據成果,提出「醫療科別屬性與醫療糾紛案件量多寡密切攸關」、「法院對於醫師在個案是否盡注意義務,應以理性醫師之注意標準綜合評價」、「針對醫療訴訟特性,適度分配醫病雙方之舉證責任」、「宜建立醫療傷害補償基金制度」、「醫事人員確切履行告知說明義務」、「健全現行病歷表之相關問題」、「關於醫療糾紛鑑定實務」暨「透過消保法填補醫療(院)組織疏失之責任」等八項結論及建議,以供實務與學術研究者未來對於醫療糾紛訴訟案件研析時之參考。
    Recently, legal cases concerning medical dispute have a tendency to increase gradually. This article tries to explore different viewpoints between practice and academic theory by empirical analysis and then briefly indicates some of my humble views. Before doing the empirical analysis, this article will briefly introduce the related literatures and theories. Firstly, explains related concepts between medical behavior and medical dispute to define the liability that doctor and medical institution should bear because of their medical behaviors. Then, discuss the basis and connotation of the civil liability for medical malpractice from the substantive law viewpoint, such as the liability for medical contract, medical tort liabilit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and the Medical Care Act and the causality from the medical malpractice etc. Secondly,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allocation of burden of proof for civil medical dispute from the procedural law viewpoint and in the same time, briefly analyze and research that whether it is appropriate to adopt the allocation of burden of proof for medical malpractice from American and German law in our own practice. Furthermore, respecting the fact that for judges to make their decisions in particular medical dispute cases, they always have to send action materials to professional medical institutes for identification, thus, this article also wants to expla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mplementation of our medical identification system, and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of current medical dispute identification system accordingly.
    Lastly, this article will proceed empirical analysis according to the Year, Levels of the medical institutions, Divisions, Appellant, Result of Appeal from the background of the verdicts of the civil medical dispute cases awarded by the Supreme Court and according to the medical malpractice,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causality, the condition of basis of civil title of claiming and allocation of burden of proof, obligation of informing, medical identification in the medical dispute from the medical dispute trial practice. Base upon these results, this article indicates eight conclusions and suggestions for reference for the active participants and academic researchers in future medical dispute lawsuits: the attribution of the medical care division and the number of the medical dispute cases are closely related, court should do omnibus assessment using the standard of due diligence as a rational doctor to determine whether a doctor fulfill his duty of care in a specific case, with the particularity of medical actions in mind, appropriately allocate the burden of proof between doctor and patient, it is better to establish the compensation foundation system for medical damage, medical personnel should literally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 of informing, to refine the problems of current medical record, things concerning medical dispute identification practice and using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to fill the vacancy that caused by the negligence of the medical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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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楊秀儀,「告知後同意法則之司法實務發展—最高法院九四年度台上字第二六七六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3期,2005年8月。
    100.楊秀儀,「法定急救義務?強制締約義務?─醫師法第二一條、醫療法第四三條性質解析」,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9期,2003年8月。
    101.楊秀儀,「論醫療糾紛之定義、成因及歸責原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9期,2002年10月。
    102.楊秀儀,「論健全病歷制度之建立及健康資訊隱私權保護」,全國律師,第10卷第8期,2006年8月。
    103.楊秀儀,「誰來同意?誰作決定?--從『告知後同意法則』談病人自主權的理論與實際:美國經驗之考察」,台灣法學會學報,第20期,1999年11月。
    104.楊秀儀,論病人自主權-我國法上『告知後同意』之請求權基礎探討,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6卷第2期,2007年6月。
    105.楊秀儀,「告別馬偕肩難產事件?-新醫療法第八二條第二項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
    106.楊漢湶,「醫療糾紛鑑定實況」,律師雜誌,第217期,1997年10月。
    107.寧紅麗,「大陸法系國家的醫療合同立法及其對中國大陸的借鑒意義」,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期,2004年6月。
    108.廖建瑜,「論醫師說明義務之發展-兼評最高法院94年台上字第2676號判決」,成大法學,第10期,2005年12月。
    109.監察院,「行政院衛生署接受醫療糾紛之鑑定涉有弊端之調查報告」,全國律師,第2卷第2期,1998年2月。
    110.蔡惠如,「台灣醫療糾紛之法律課題」,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期,2004年6月。
    111.劉宜廉,「醫學教育-病歷記載相關法律問題」,醫療品質雜誌,第1卷第2期,2007年3月。
    112.劉盈宏,「醫療服務責任之研究」,軍法專刊,第54卷第1期,2008年2月。
    113.劉玉中,「證據保全之認知與運用」,玄奘法律學報,第2期,2004年12月。
    114.駱永家,「證明妨礙」,月旦法學雜誌,第69期,2001年2月。
    115.盧映潔、施宏明、劉士煒,「癌症與因果關係之探討」,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3期,2006年6月。
    116.盧映潔、葛建成、高忠漢,「論醫療行為之常規診療義務」,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3期,2006年6月。
    117.盧美秀,「護理給付不公平病人安全誰人顧記者會」,全聯護訊,第77期,2010年10月,2頁。
    118.謝瑞智,「醫療行為與刑事責任」,法令月刊,第51卷第10期,2000年10月。
    119.薛瑞元,「醫療契約與告知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
    120.薛瑞元,「從新制醫院評鑑談病歷書寫—法律觀點」,醫療品質雜誌,第2卷第2期,2008年3月。
    121.羅俊瑋,「略論醫療糾紛(上)」,立法院院聞,第27卷第2期,1999年2月。
    122.蘇嘉瑞,「醫療糾紛刑事訴訟之實證與趨勢」,法官協會雜誌,第9卷第1期,2007年6月。
    123.醫療爭議參考手冊,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初版,2006年12月。
    四、學位論文及研究計畫(按年份排序)
    1.江順雄,「醫療意外侵權責任歸責原則之探討與分析」,1994年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2.吳建樑,「醫師與病患醫療關係之法律分析」,1994年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3.曾淑瑜,「醫療過失與因果關係」,1997年臺灣大學法學博士論文。
    4.林洲富,「探討消費者保護法對醫療行為之適用」,2002年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5.黃鈺媖,「我國婦產科醫療糾紛裁判之實証研究--理論與實務之檢討」,2004年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6.鄭明輝,「臺灣地區醫療糾紛刑事敗訴判決實證分析」,2004年長庚大學管理學院醫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7.蔡永祥,「醫療行為過失推定立法可行性之探討-兼論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分配」,2004年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8.吳俊穎,「實證醫學對於醫療糾紛鑑定制度可能影響之實證研究」,行政院衛生署委託研究計畫,計畫編號:DOH94-TD-M-113-009,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9.吳澤誠,「從病患觀點探討引起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與類型」,2006年臺灣大學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10.蔡佩玲,「醫療糾紛中民事過失之認定-論醫療水準與醫療常規」,2007年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1.宗志強,「民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之研究」,2007年銘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12.郭仙和,「侵權行為法上因果關係之研究-以我國實務案例為中心」,2007年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3.王復堯,「醫療訴訟之實證分析-以最高法院民事判決為依據」,2008年東海大學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研究所碩士論文。
    14.李小芬,「醫療民事責任因果關係之研究」,2008年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5.張永輝,「論民事舉證責任分配發展在我國之發展」,2009年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16.陳文清,「非治療性醫學美容民事法律關係之研究」,2009年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五、研討會書面資料(按年份排序)
    1.黃立、嚴嘉雯,「醫療法修正後醫療糾紛之解決」,載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聯合主辦「醫療糾紛研討會」,2004年8月31日。
    2.黃立,「醫療糾紛處理法及實務判決評析」,醫學倫理與醫療法律學術研討會,台北縣醫師公會、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主辦,2008年5月3日。
    3.呂俊儒,「病歷記載與使用之形式案例分析」講義,台北縣基督教耕薪醫院(新店分院)主辦之演講會,2009年7月11日。
    4.吳俊穎,「臺灣醫療糾紛的實證研究」,醫療法制之整合研究計畫(二)實證醫學與法律醫療法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頂尖計畫主辦,2009年12月26日。
    5.邱琦,「臺灣醫療糾紛的實證研究」,醫療法制之整合研究計畫(二)實證醫學與法律醫療法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頂尖計畫主辦,2009年12月26日。
    6.曾品傑,醫療法制之整合研究計畫(二)實證醫學與法律醫療法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頂尖計畫主辦,2009年12月26日。
    7.葛謹,「醫療糾紛調查-臨床醫師的觀點」,醫療糾紛研討會-向飛安事故調查學習,臺北榮民總醫院主辦,2010年1月20日。
    8.任爾崇,「從醫療糾紛實例—談醫事專業人員應具備的倫理與法律觀點」,護理倫理與法律研討會,行政院衛生署北區醫療網、長庚醫院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護理部、桃園縣護理師護士公會、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主辦,2010年5月18日。
    9.姚念慈,「從司法判決實例-談傳統與發展的醫療糾紛類型與因應」,護理倫理與法律研討會,行政院衛生署北區醫療網、長庚醫院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護理部、桃園縣護理師護士公會、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主辦,2010年5月18日。
    10.陳聰富,「醫療過失之判定標準」,臺北醫法論壇(Ⅲ)實務判決評析,行政院衛生署、臺北榮民總醫院主辦,2010年5月29日。
    11.張麗卿,「刑事醫療訴訟審判之困境與改革-最高法院96年台上4793號判決評釋」,臺北醫法論壇(Ⅲ)實務判決評析,行政院衛生署、臺北榮民總醫院主辦,2010年5月29日。
    12.王皇玉,「建立法醫鑑定與刑事鑑識複鑑機制」法務部委託研究計畫公聽會說明,於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2010年6月25日。
    13.李淑如,「醫療行為與消費者保護法適用之爭議」,99年度消費者保護理論與實務研討會,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辦,2010年9月24日。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95961240
    99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5961240
    数据类型: thesis
    显示于类别:[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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