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 群眾運動的本質是一種集體尋求變革的勢力, 其運動方式是藉群眾聚集展現力量, 迫
使政府改革或讓步, 以達其變革之目的。群眾的聚集具有高度的危性, 尤其當衝突涉
及政治權力分配或意識型態之爭時, 其手段特別激烈, 因此, 如無充份必要與保護,
以這種方式作為抗爭手段宜格外謹慎。
臺灣經濟的成長, 有目共睹, 唯政治的進步, 顯然不能與經濟的成長一樣, 獲得同樣
的評價與肯定。國民黨政府遷臺以來, 一向堅持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及國
民黨對臺灣社會的主導地位。因此制度結構的安排呈現「戡亂與行憲」并行的雙軌制
度, 實際實行的結果又是戡亂體制凌駕憲政制度之上, 其次, 國民黨堅持其主導地位
, 因此造成一黨獨大, 反對勢力無法與之抗爭。
臺灣社會在國際有利環境下快速發展, 但民國六十年代開始, 國際政治環境的轉變,
及國內社會結構的蛻變, 在一連串的外交挫折下, 內政改革的要求, 急需迫切。改革
固然是朝野共同的體認, 但改革的層次、輻度, 顯有歧見, 反對運動開始出現, 唯社
會上缺乏競爭的場所, 致使反對勢力運用群眾運動作為抗爭方式。「中壢事件」使部
份反對人士認識到群眾的力量, 誤以為群眾可用, 終因「美麗島事件」主要份子悉遭
逮捕, 反對運動轉往議會路線發展。
七十年代初期, 隨著政治結構的轉化, 運動成本相對降低, 群眾運動再度作為抗爭方
式, 值得注意的事, 運動目標由政治結構改革, 提升到國家認同層次, 運動頻率急速
上升, 警政署統計, 臺灣地區政治性聚眾活動, 75年406 件, 76年873 件, 77年900
件, 78年1 至10月1520件, 再者, 由於運動的「內在交替性」使得社會性運動轉變為
政治性的抗議運動。
本文試圖從社會結構及群眾行為探討臺灣政治群眾運動之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