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 本研究分析一九九0年人口普查資料,其主要內容包含:資料擷取(將資料由戶為單位轉為以個人為單位)、單親家庭數與戶內總人數之計算、單親家庭人口結構的分析與計算;對男單親戶長、女單親戶長及完整家庭戶長的年齡分布、婚姻狀況、教育程度、經濟特徵(含是否為主要生計負責人、所從事行業、所從事職業、從業身分等)、家庭結構、身體不良狀況等六項進行X/sup 2/考驗,以探討不同類型戶長之家庭在上述變項上是否有所不同;之外,本研究也對男、女單親戶長之各種婚姻類型與戶長工作情形、戶長年齡分布、戶長教育狀況、戶內子女的教育情形、子女年齡分布、子女有無工作、子女個數等變項的關係進行X/sup 2/考驗,以探討不同類型婚姻狀況的單親戶長其在上述變項上的情形是否有所差異。 本研究是第一個以普查資料作為統計基礎的單親家庭之研究。資料分為兩筆,一筆是從單親戶的角度去分析,另一筆則是由「人」---依賴兒童的角度去分析。觀看台灣地區1990年人口普查單親戶的數量,單親戶共有162708戶,佔總戶數的3.29%,也就是說每三十戶中有一戶是單親家庭。在單親依賴兒童的分佈方面台灣地區18歲以下未婚且與單親同住的兒童總數為280105人,佔所有18歲以下且未婚之兒童總數的5.63%。也就是說所有依賴兒童中,每十八位就有一位是與單親同住。單親家庭的種類上,未婚的單親戶有6.31%,離婚單親戶有53.62%,喪偶單親戶有40.07%。男女單親的人口特徵方面男、女單親均以30-39歲者比例最高。單親家長的社會資源上,統計發現女單親的核心家庭比例比較高;有工作的比例較低;在有工作者中,從事服務業和買賣工作的比例相對也高。單親家長的人力資源,若以18歲以下且未婚的子女數目來看,女單親家庭負擔較重,"將來"是有潛力的,但"眼前"的問題卻難解決。 本研究則依據所發現和歸類的單親特質極其有限的資源,建議相關單位如下:(1)提供單親子女教育補助,以協助其接受良好教育,使長期改善其家庭生活。(2)提供單親兒童生活津貼,減輕單親的經濟生活壓力。(3)提供單親幼齡子女,延後之課後托育,以解決單親工時過長的困擾。(4)補助單親幼齡子女之托育費用。(5)協助數個單親家庭成為互助團體,輪流照顧依賴兒童,方便單親安心工作。(6)開辦針對不同年齡層子女之親職教育,以供單親選擇參與。(7)與大學院校服務性社團協辦單親子女之課業輔導。(8)提供單親媽媽和較長單親子女職業訓練和就業輔導。(9)成立支持性團體,提供社會福利資源訊息和心理支持。(10)與相關福利機構合辦單親聯誼會或喪偶者聯誼會,以開拓再婚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