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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判例文化的規訓權力
    The Precedent Culture and its Discipline in Judicial Practice
    Authors: 魏宏儒
    Contributors: 王曉丹
    Wang, Hsiao Tan
    魏宏儒
    Keywords: 判例制度
    規訓
    法官階級化
    大法庭
    司法改革
    法律文化
    Precedent system
    judicial discipline
    hierarchy of the judiciary
    Grand Bench
    judicial reform
    legal culture
    Date: 2013
    Issue Date: 2014-05-01 15:21:50 (UTC+8)
    Abstract: 本文旨在討論判例文化,指出其在司法場域中的規訓權力及其對法官審判的影響。本文基於文化的構成乃行動者與制度結構之運作結果,以法官間法律符號詮釋的競逐過程,作為觀察的起步。進而本文以判例文化為聚焦點,提出三個具有時間與思想雙重意涵的概念進行分析,分別是帝國皇權的儒家司法、黨國威權的訓政司法、民主憲政的憲政司法,隨著時空的流轉,上述三種規訓權力的競逐,其所配套的規訓機制也隨之轉換。它們代表某個時空的主流意識形態與規訓權力,有其各自的規訓機制,藉以養成、控制法官的審判行為與法律符號的詮釋。
    規訓權力(儒家司法、訓政司法或憲政司法)透過其所配屬的規訓機制,形塑法官的價值觀念、認知與偏好,以使他們接受自己在既有秩序中的角色。規訓權力的最佳效果,即是讓法官個人以為這是自己的價值理念與見解。其次的效果,是讓法官意識到遵循規訓權力,將可獲得規訓機制的獎勵。最末的效果,是讓法官了解到違反規訓權力,將導致規訓機制的懲罰。
    本文論證從儒家司法到訓政司法,甚至於如今逐漸轉型憲政司法之刻,司法行政為核心的邏輯始終不變。對於法官監督仍是類似行政的層層考核課責機制,導致司法過程上實係一種權力結構。法官彼此之間在競逐法律詮釋權時,受到此種權力結構的因素,壓抑自主審判獨立的空間。法官進行審判時,無不要考量本質上跟裁判無關的司法行政管考、升遷調動。
    本文指出目前的判例制度,係處在訓政司法判例文化,並進一步論證指出訓政司法判例文化所造成的現象與影響是:(一)法官階級化、(二)法官公共論壇與溝通機制的封閉、(三)區辨事實的棄守、(四)審判實務並不太重視憲法。
    基層法官為突破訓政司法的判例文化,投入參與符號詮釋競逐。2012年1月他們更聯合起來進行改革最高法院運動,從不同的方向,為相同的目標——憲政司法——而努力。基層法官作為憲政司法的媒介,進行反訓政司法的抗爭運動,對於爭奪符號詮釋的過程(聲請釋憲、挑戰或規避判例),不讓菁英集團(最高法院法官、大法官)詮釋霸權獨占司法場域。
    最後,本文站在憲政司法的立場,基於「打破法官階級化、打開法官公共論壇與溝通機制、踐行事實區辨」的態度,針對大法庭設置提出原則性改革建言與具體作法是:(一)廢除目前的判例制度。(二)改革現行決議機制。(三)採取不同意見書制度。
    This is a story about legal culture of precedent and the mechanism of judicial discipline in Taiwa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aiwan’s judicial precedent system is neither reception of common law systems nor reception of civil law systems. In fact, Taiwan’s judicial precedent system developed and evolved from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systems.
    We review the historical processes of judicial precedent system since early Republican China and compare with 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culture.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precedents are selected and abstracted from the judgment by Justices Council of Supreme Court and they are essentially action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rather than judicial trial.
    This paper demonstrates how the precedent is binding on judge’s judgment. It is not the doctrine of stare decisis, but the mechanism of judicial discipline that works to shape judges’ mind. The mechanism of judicial discipline shapes hierarchy of the judiciary and judges’ community; the judges obtain higher scores and credit in order to acquire higher level and position in judiciary, e.g. Division-chief Judge and President of Court, who they could get more authority and power of resource allocation. It also causes authoritat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law, not because it is a final judgment, but comes from the highest hierarchy.
    Reference: 一、中文文獻
    (一)專書
    Michel Foucault(著),劉北成、楊遠嬰(譯)(1992)。《規訓與懲罰》。台北:桂冠。
    Robert Bocock(著),田心喻(譯)(1986)。《文化霸權》。台北:遠流。
    Robert Heuser(著),李中華(譯)(2010)。《法治的東方經驗——中國法律文化導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Steven Lukes(著),林葦芸(譯)(2006)。《權力:基進觀點》。台北:商周。
    上海商務書館編譯所(編)(2010)。《大清新法令(1901-1911)點校本》,北京:商務印書館。
    大理院判例彙覽編輯處(編)(1916)。《大理院判例要旨匯覽(二年度)》,北京:大理院司法部收發處。
    王甲乙口述,黃錦嵐整理(2011)。《我的奮鬥人生——從小工友到最高法院》。台北:三民書局。
    王立民(編)(2009)。《中國傳統偵查和審判文化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
    王伯琦(1989)。《近代法律思潮與中國固有文化》,四版。台北:法務通訊雜誌社。
    王泰升(2009)。《台灣法律史概論》。台北:元照。
    王泰升(2010)。《具有歷史思維的法學——結合台灣法律社會史與法律論證》。台北:元照。
    王寵惠(著),張仁善(編)(2008)。《王寵惠法學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
    古鴻廷(2005)。《清代官制研究》。台北:五南。
    史慶璞(2007)。《法院組織法》。台北:五南。
    司法行政部(編)(1972)。《動員戡亂時期司法行政紀要》。台北:司法行政部。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編)(2004-)。《台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台北:司法院。
    司法院第四廳(編)(1991)。《修正法院組織法及制定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研究資料彙編》。台北:司法院秘書處。
    司法部參事廳(編)(1917),《司法例規》,增訂三版,北京:司法部。
    司法部參事廳(編)(1920)。《司法例規補編(第三次)》。北京:司法部。
    江照信(2010)。《中國法律「看不見中國」——居正司法時期(1932-1948)研究》。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
    何勤華、陳靈海(2009)。《法律、社會與思想:對傳統法律文化背景的考察》。北京:法律出版社。(簡體字版)。
    余英時(1976)。《歷史與思想》。台北:聯經。
    呂丁旺(2008)。《法院組織法論》,修訂六版。台北:一品。
    李在全(2012)。《法治與黨治——國民黨政權的司法黨化(1923-1948)》。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李春雷(2004)。《中國近代刑事訴訟制度變革研究(1895-1928)》。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李相助 口述,范立達 執筆(2013)。《現聲說法:一位資深法官的回憶錄》。台北:博雅書屋。
    汪世榮(1997)。《中國古代判例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林孟皇(2010)。《羈押魚肉》。台北:博雅書屋。
    林孟皇(2013)。《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台北:五南。
    姚瑞光(2012)。《法律生涯七十年》。新北市:姚瑞光。
    姜世明(2010)。《法院組織法》,二版。台北:新學林。
    胡興東(2010)。《中國古代判例法運作機制研究——以元朝和清朝為比較的考察》,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孫季萍、馮勇(2010)。《中國傳統官僚政治中的權力制約機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徐忠明(2009)。《情感、循吏與明清時期司法實踐》。上海:上海三聯書局。(簡體字版)。
    桂萬先(2010)。《北洋政府時期審判制度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張研、孫燕京(編)(2009)。《民國史料叢刊5:增訂國民政府司法例規(一)》。鄭州市:大象。
    張從容(2007)。《部院之爭:晚清司法改革的交叉路口》。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畢蓮芳(2009)。《北京民國政府司法官制度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郭衛(編)(1972)。《大理院判決例全書》,台北:成文。
    陳三井、居蜜(編)(1998)。《居正先生全集(上)》。台北:中研院近史所。
    陳世宏、許瑞浩、薛月順、張世瑛(編)(2002)。《雷震案史料彙編:國防部檔案選輯》。台北縣:國史館。
    陳惠馨(2006)。《傳統個人、家庭、婚姻與國家——中國法制史的研究與方法》。台北:五南。
    陳惠馨(2012)。《清代法制新探》,台北:五南。
    陳湛綺(編)(2010)。《民國法院文獻史料彙編》,北京市: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制中心。
    最高法院(編)(2003),《最高法院民刑庭會議決議暨全文彙編:中華民國十七年至九十二年》,台北: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編)(2009)。《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中華民國三十九年至九十四年》。台北: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編)(1946)。《最高法院判例要旨(合訂本):中華民國十六年至二十九年》,二版。上海:大東書局。
    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編)(2001)。《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中華民國十六年至八十七年》。台北: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編)(2003),《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中華民國十六年至九十二年》,台北: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學術研究會(編)(2005)。《解釋權與審判權之分際》,台北:最高法院。
    黃源盛(2007)。《法律繼受與近代中國法》。台北:元照。
    黃源盛(2011)。《民初大理院與裁判》。台北:元照。
    黃源盛(2013)。《中國法史導論》,修訂二版。台北:犁齋社。
    葉俊榮(2003)。《民主轉型與憲法變遷》。台北:元照。
    齊光裕(1998)。《中華民國的憲政發展》。台北:揚智文化出版社。
    劉壽林、萬仁元、王玉文、孔慶泰(編)(1995),《民國職官年表》,北京:中華書局。
    蔡鴻源(編)(1999)。《民國法規集成》。合肥市:黃山書社。
    謝瀛洲(編)(1931)。《國民政府組織法研究》。上海:華通書局。
    韓濤(2012)。《晚清大理院:中國最早的最高法院》。北京:法律出版社。

    (二)專書論文
    Jonathan K. Ocko(著),謝鵬程、Jonathan K. Ocko(譯)(2004)。〈千方百計上京城:清朝的京控〉,收於:高道韻、高鴻鈞、賀衛方(編),《美國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頁512-551。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簡體字版)。
    王曉丹(2011)。〈法意識與法文化研究方法論——從概念到實踐,從專家到常民〉,收於:政治大學法學院基礎法學中心(編),《法文化研究——繼受與後繼受時代的基礎法學》,頁70-98。台北:元照。
    寺田浩明(著),曹陽(譯)(2010)。〈清代刑事審判中判例作用的再考察——關於實定法的「非規則」形態〉,收於:張世明、步德茂、娜鶴雅(主編),《世界學者論中國傳統法律文化(1644-1911)》,頁81-113。北京:法律出版社。(簡體字版)。
    林山田(1996)。〈五十年來的台灣法制〉,收於:張炎憲、陳美蓉、黎中光(編),《台灣近百年史論文集》,頁399-429。台北: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翁岳生,2009。〈司法改革十週年的回顧與展望(主題演說)〉,收於:湯德宗、黃國昌(編),《司法改革十週年的回顧與展望會議實錄》,頁13-83。台北:中研院法研所。
    馬若斐(Geoffrey MacCormack)(2008)。〈重估由漢至唐的「法律儒家化」〉,柳立言(主編),《中國史新論——法律史分冊》,頁103-140,台北:中央研究院。
    梁治平(1998)。〈法律文化——方法還是其他(代序)〉,收於:梁治平(編),《法律的文化解釋》,增訂本,頁1-7。北京:三聯書店。
    許宗力(2007)。〈普通法院各級法官及行政法院評事應否具有違憲審查權〉,收於:許宗力(著),《憲法與法治國行政》,二版,頁131-152。台北:元照。
    游開亨(1983)。〈修正法院組織法第廿五條及第三條第三項之我見〉,收於:司法院第四廳(編),《司法制度及法院組織專論選輯》,頁263-265。台北:司法院秘書處。
    黃源盛(2009)。〈春秋折獄的方法論與法理觀〉,收於:黃源盛,《漢唐法制與儒家傳統》,頁99-129。台北:元照。
    黃靜嘉(1970)。〈薛著「讀例存疑」重刊本序〉,收於:薛允升(撰),黃靜嘉(編校),《讀例存疑重刊本(第一冊)》,頁3-10。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黃靜嘉(2008)。〈中國傳統法制之儒家化之登場、體系化及途窮——以程樹德編兩漢春秋決獄案例為切入點〉,收於:柳立言(主編),《傳統中國法律的理念與實踐》,頁161-254,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褚劍鴻(1989)。〈最高法院六十九年至七十七年判例要旨審議經過概述〉,收於: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編),《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中華民國十六年至七十七年》,頁3-8。台北:最高法院。
    瞿同祖(1984[1948])。〈中國法律之儒家化〉,收於:瞿同祖(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頁355-374。北京:中華書局。
    蘇永欽(1994)。〈法官是否應有法律違憲審查權〉,收於:蘇永欽(著),《合憲性控制的理論與實際》,頁179-198。台北:月旦。

    (三)期刊論文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2011)。〈判例、決議與違憲審查研討會會議紀錄〉,《法官協會雜誌》,13期,頁2-47。
    王金壽(2008)。〈台灣司法改革二十年——邁向獨立之路〉,《思與言》,46卷2期,頁133-174。
    王金壽(2008)。〈司法獨立與民主可問責性——論台灣的司法人事權〉,《台灣政治學刊》,1卷2期,頁116-164。
    王金壽(2012)。〈台灣司法政治的興起〉,《台灣政治學刊》,16卷1期,頁59-118。
    王金壽、魏宏儒(2011)。〈法官的異議與民主可問責性〉,《政大法學評論》,119期,頁1-62
    王金壽、魏宏儒(2012)。〈台灣地方法院裁判評議制度之實證研究-以兩件附有不同意見書之判決為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88期,頁127-169。
    王泰升(2004)。〈自由民主憲政在臺灣的實現——一個歷史的巧合〉,《臺灣史研究》,11卷1期,頁167-224。
    王泰升(2007)。〈清末及民國時代中國與西式法院的初次接觸——以法院制度及其設置為中心〉,《中研院法學期刊》,1期,頁105-162。
    王泰升(2007)。〈臺灣近代憲政文化的形成:以文本分析為中心〉,《臺大法學論叢》,36卷3期,頁1-49。
    王泰升(2009)。〈國民黨在中國的「黨治」經驗——民主憲政的助力或阻力?〉,《中研院法學期刊》,第5期,頁69-228。
    王曉丹(2008)。〈法律敘事的女性主義法學分析——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第四五五四號判例之司法實務〉,《政大法學評論》,106期,頁1-70。
    王曉丹(2010)。〈初探台灣的法律與社會研究——議題與觀點〉,《政大法學評論》,117期,頁63-108。
    王曉丹(即將刊出)。〈後繼受時代的法律多重製圖——人口販運法制的案例〉,《中研院法學期刊》。
    寺田浩明(著),嚴雅美(譯)(2005)。〈試探傳統中國法之總體像〉,《法制史研究》,9期,頁223-241。
    吳明軒(1984)。〈從釋字第一七七號解釋談判例之效力〉,《法令月刊》,35卷4期,頁6-11。
    吳明軒(2013)。〈民刑事大法庭取代判例制度之商榷〉,《月旦法學雜誌》,221期,頁59-70。
    吳啟賓(2013)。〈論判例、決議與大法庭之機制〉,《月旦裁判時報》,19期,頁114-121。
    吳從周(2010)。〈試論判例作為民法第1條之習慣法——為我國判例制度而辯護〉,《臺大法學論叢》,39卷2期,頁227-299。
    呂太郎(1996)。〈司法改革運動之回顧與前瞻〉,《律師通訊》,197期,頁32-41。
    李模(1994)。〈我國判例制度之商榷——判例不應引為判決基礎〉,《法令月刊》,45卷9期,頁7-11。
    沈方維(2013)。〈最高法院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進〉,《法學叢刊》,229期,頁227-248。
    居正(1934)。〈司法黨化問題〉,《中華法學雜誌》,5卷10-12號,頁1-28。
    居正(1935)。〈一年來司法之回顧與前瞻〉,《中華法學雜誌》,5卷8-9號,頁73-80。
    居正(1935)。〈二十五年來司法之回顧與展望〉,《中華法學雜誌》,新編1卷2期,頁1-13。
    林咏榮(1996)。〈判例之法的效力的比較研究〉,《輔仁法學》,15期,頁1-8。
    林孟皇(2011)。〈臺灣判例制度的起源、沿革、問題與改革方向(上)——從最高法院二十五年非字第一二三號刑事判例談起〉,《月旦法學雜誌》,195期,頁127-151。
    林孟皇(2011)。〈臺灣判例制度的起源、沿革、問題與改革方向(下)——從最高法院二十五年非字第一二三號刑事判例談起〉,《月旦法學雜誌》,196期,頁144-159。
    林孟皇、錢建榮(2012)。〈我們對於改革最高法院的共同聲明及十點訴求〉,《司法改革雜誌》,88期,頁22-25。
    林孟皇、錢建榮(2012)。〈那些年,我們共同的熱血!——連署籲請改革最高法院活動始末〉,《司法改革雜誌》,88期,頁15-21。
    邱澎生(2009)。〈明清訟師的興起及其官司致勝術〉,《歷史人類學學刊》,7卷2期,頁31-71。
    侯廷昌(2013)。〈安全生存的為官之道?——法官援用判例要旨妥當性的再思考〉,《司法改革雜誌》,94期,頁32-39。
    姚瑞光(1987)。〈論判例〉,《法律評論》,53卷9期,頁2-15。
    徐偉群(2011)。〈從白玫瑰運動談司法改革〉,《全國律師》,15卷4期,頁15-29。
    翁岳生(2011)。〈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台灣民主政治及法治主義之發展〉,《台灣法學雜誌》,178期,頁1-22。
    陳志祥(2008)。〈法官聲請釋憲之回顧〉,《全國律師》,12卷7期,頁5-36。
    陳業鑫(2008)。〈法官的憲法意識〉,《全國律師》,12卷7期,頁48-51。
    游開亨(1977)。〈刃殺人有限、例殺人無窮——司法院第一次變更判例會議感述〉,《法論月刊》,4期,頁11-13。
    游開亨(1977)。〈司法院第一次變更判例會議紀要及觀感〉,《法學叢刊》,22卷2期,頁4-6。
    黃瑞明(2005)。〈從二則「反攻大陸」判例的作成與廢止論民法上的政治解釋〉,《臺大法學論叢》,34卷4期,頁1-69。
    楊兆龍(1937)。〈黨化司法的意義與價值〉,《經世》,1卷5期,頁7-20。
    葉啟洲(2008)。〈站在人民、憲法與法律之間的法官〉,《全國律師》,12卷7期,頁42-47。
    臺大法律學院(1980)。〈臺大法學講座「判例之拘束力與判例之變更」座談會記錄〉,《臺大法學論叢》,9卷1、2期,頁1-30。
    臺灣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等(主辦)。(2013)〈「最高法院大法庭草案」學術研討會(上)〉,《台灣法學雜誌》,217期,頁59-107。
    臺灣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等(主辦)。(2013)〈「最高法院大法庭草案」學術研討會(下)〉,《台灣法學雜誌》,218期,頁63-85。
    臺灣法學會民事法委員會、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民事法中心(主辦)(2013),〈「民事判例制度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座談會會議綜述〉,《月旦裁判時報》,23期,頁130-145。
    臺灣法學會法律專業與倫理委員會(主辦)(2013)。〈「最高法院大法庭座談會」會議紀錄——實務工作者觀點〉,《月旦裁判時報》,19期,頁122-145。
    劉恆妏(2002)。〈戰後台灣司法人之研究——以司法官訓練文化為主的觀察〉,《思與言》,40卷1期,頁125-182。
    蔡志宏(2008)。〈談法官聲請釋憲困境之我見〉,《全國律師》,12卷7期,頁52-61。
    蔡志宏(2012)。〈這一年,我們曾一起連署的最高法院改革〉,《司法改革雜誌》,88期,頁26-28。
    蔡炯燉(2013)。〈不要再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司法改革雜誌》,98期,頁37-43。
    鄭南榕(1989)。〈「黨化」的司法永遠不能獨立〉,《自由時代週刊》,270期,頁4-5。(當時刊名:《鄉土時代》)。
    錢建榮(2011)。〈當前法官人事議題及判例適用文化之檢討〉,《全國律師月刊》,15卷4期,頁30-71。
    錢建榮(2012)。〈「買」或「賣」搞不清楚?!(上)——最高法院二十五年非字第一二三號等四則販毒判例之檢討〉,《月旦法學雜誌》,210期,頁65-75。
    錢建榮(2012)。〈「買」或「賣」搞不清楚?!(下)——最高法院二十五年非字第一二三號等四則販毒判例之檢討〉,《月旦法學雜誌》,211期,頁113-132。
    錢建榮(2012)。〈判例對法官的拘束力與聲請違憲審查義務——兼評昧於現實的釋字第687號解釋〉,《台灣法學雜誌》,205期,頁68-100。
    蘇永欽(1982)。〈試論判決的法源性〉,《政大法學評論》,25期,頁179-212。
    蘇永欽(1995)。〈民事判例的合憲性控制——以釋字第三四九號解釋為例〉,《憲政時代》,20卷3期,頁52-68。
    蘇永欽(2012)。〈判例制度何去何從〉,《法令月刊》,63卷10期,頁139-143。

    (四)學位論文
    王昱之(1988)。《我國現行判例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丘朝元(1998)。《美國判決先例拘束原理與我國最高法院判例制度之比較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張永鋐(2004)。《法律繼受與轉型期司法機制——以大理院民事判決對身分差等的變革為重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黃聖棻(2003)。《大理院民事判決法源之研究(1912-1928)》,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劉恆妏(2005),《從知識繼受與學科定位論百年來台灣法學教育之變遷》,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二、英文文獻
    (一)專書
    Friedman, Lawrence M. (1975). The Legal System: A Social Science Perspective, 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Geertz, Clifford (1973).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Selected Essays. New York : Basic Books.
    Giddens, Anthony (1984). 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 Outline of the Theory of Structuration. Cambridge, England: Polity Press.
    Gramsci, Antonio (1971). 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of Antonio Gramsci (Quintin Hoare & Geoffrey Nowell Smith, Eds. & Trans.).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Hall, Stuart (1988). The Hard Road to Renewal: Thatcherism and the Crisis of the Left. London; New York: Verso.
    Hardt, Michael & Herdi, Antonio (2000). Empire.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ebdige, Dick (1979). Subculture: The Meaning of Style. London : Methuen.
    Laclau, Ernesto & Mouffe, Chantal (2001), 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 (2nd ed.). London; New York: Verso.
    Rosen, Lawernce (2006).Law as Culture: An Invit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二)專書論文
    Cotterrell, Roger (1997). The Concept of Legal Culture. In David Nelken (Ed.), Comparing Legal Cultures (pp.13-32). Aldershot, UK: Dartmouth.
    Cotterrell, Roger (2012) Comparative Sociology of Law. In David S. Clark (Ed.), Comparative Law and Society (pp. 39-60). Northampton, MA, USA: Edward Elgar.
    Ewick, Patricia (2004). Consciousness and Ideology. In Austin Sarat (Ed.),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Law and Society (pp. 80-94). Malden, Mass. : Blackwell Pubishing.
    Friedman, Lawrence M.(1997). The Concept of Legal Culture: A reply. In David Nelken (Ed.), Comparing Legal Cultures (pp.33-40). Aldershot, UK: Dartmouth.
    Galanter, Marc (1983). The Radiating Effects of Courts. In Keith O. Boyum and Lynn M. Mather (Eds.), Empirical Theories about Courts (pp.117-42). New York: Longman.
    Geertz, Clifford (1983). Local Knowledge: Fact and Law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In Clifford Geertz (Ed.), Local Knowledge Further Essays in Interpretive Anthropology (pp. 167-234). New York: Basic Books.
    Nelken, David (2004). Comparing Legal Cultures. In Austin Sarat (Ed.),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Law and Society (pp.113-127). Malden, Mass. : Blackwell Pubishing.
    Nelken, David (2012). Legal Cultures. In David S. Clark (Ed.), Comparative Law and Society (pp.310-327). Northampton, MA, USA: Edward Elgar.

    (三)期刊論文
    Bates, Thomas R. (1975). Gramsci and the Theory of Hegemony,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36(2), 351-366.
    Bourdieu, Pierre (1987).The Force of Law Toward a Sociology of the Juridical Field (Richard Terdiman, Trans.), The Hastings Law Journal, 38, 805-853.
    Lears, T. J. Jackson (1985). The Concept of Cultural Hegemony: Problems and Possibilities,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90(3), 567-593.
    Nelken, David (2004). Using the Concept of Legal Culture, Australian Journal of Legal Philosophy, 29, 1-26.
    Ocko, Jonathan K. (1988). I`ll Take It All the Way to Beijing: Capital Appeals in the Qing,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7(2), 291-315.

    三、資料庫
    大成老舊刊全文數據庫(http://www.dachengdata.com/)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lis.ly.gov.tw/lgcgi/lglaw)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
    Description: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100652007
    102
    Source URI: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0652007
    Data Type: thesis
    Appears in Collections:[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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