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機構典藏-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NCCUR):Item 140.119/3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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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 從法的觀點探討台灣都市設計
    作者: 吳政聰
    贡献者: 董保城
    吳政聰
    关键词: 都市設計
    環境權
    民眾參與
    日期: 2004
    上传时间: 2010-04-24 15:52:47 (UTC+8)
    摘要: 都市設計審議制度實施了近二十年,對都市景觀產生了許多影響,政府機關、空間規劃人員、土地開發者也慢慢摸索出一套逐漸標準化的操作模式,反對的聲浪不再如此強烈了,然而,對於這樣一套完全移植自西方的制度,其正反雙方的論戰卻從未休止,有人視之為都市天際線的救星,也有人認為是一種無效率、繁瑣及充滿個人偏見的行政枷鎖。
    事實上,種種對於都市設計提出質疑的原因其來有自。都市設計審議制度的發源地-美國,雖然從六○年代末期自都市設計得到不少成功經驗,然而也在九○年代引起諸多批評及質疑。最重要的關鍵在於,許多的設計規範過於模糊,充斥著大量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行政裁量被過於放大,專業似乎漸趨退位;而且審議制度與人民的財產權息息相關,對於個人財產權產生侵害,不無疑問。同樣的,移植到我國之後的問題似乎更多,如都市設計的法律依據為何?審議的範圍及界限何在?都市設計審議的行政行為該如何定性?而種種都市設計制度的基本問題,實有重新加以詮釋的必要。
    本文即嘗試從法的觀點來探討都市設計之缺失。亦即著重在於都市設計實施之法律依據、正當程序、審議委員會之組成等問題加以探討,嘗試藉由行政法學之角度,以建構一個合理之審議制度,同時,藉由「環境基本權」之法理,演繹出都市設計之核心精神。另外,亦從比較我國與美國實施都市設計之優缺點中,或可為我國之都市設計制度找到一條可行之道路。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 4
    第四節 章節架構 4
    第二章 都市設計之本質與法規範探討 6
    第一節 都市設計之意涵 6
    第二節 我國土地利用制度與都市設計之關係 11
    第三節 我國都市設計之立法規範情形 18
    第四節 實施都市設計之法制面檢討 28
    第三章 都市設計與基本權之保障 35
    第一節 環境權 35
    第二節 景觀視覺權-是否為環境權的一部分? 45
    第三節 財產權 51
    第四節 藝術自由 54
    第五節 都市設計的行政管制 58
    第四章 美國都市設計之概述 61
    第一節 國土規劃之權力分配 61
    第二節 美國都市設計興起之歷程 62
    第三節 都市設計管制 64
    第四節 美國實施都市設計之檢討 74
    第五章 都市設計審議之合憲性基礎-兼論組織上之問題 78
    第一節 案例提出-以清真寺住宅案及東吳大學增建案為例 78
    第二節 公共利益之追求 84
    第三節 都市設計與基本權之緊張關係 88
    第四節 都市設計於憲法原則之思考與基本權調和 92
    第五節 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及審議界限 98
    第六節 都市設計管制之界限 101
    第六章 都市設計與民眾參與 107
    第一節 民眾參與理論簡述 107
    第二節 民眾參與的型態 109
    第三節 都市設計程序民眾參與之檢討 115
    第四節 相關法律對於民眾參與保障之建構 117
    第五節 小結 119
    第七章 結論 120
    第一節 相關問題的回應 120
    第二節 美國經驗之啟示 122
    第三節 未來研究方向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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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組
    89651049
    93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89651049
    数据类型: thesis
    显示于类别:[法律學系] 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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