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53273
|
Title: | 醫療瑕疵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研究 —以病歷記載與保存義務為中心 A Study on the Distribution of Burden of Proof and the Facilitated Standard of Proof in Medical Malpractice —Focusing on the Obligation of Recording and Preserving Medical Records |
Authors: | 蔡岱芸 Tsai, Tai-Yun |
Contributors: | 劉明生 Liu, Ming-Sheng 蔡岱芸 Tsai, Tai-Yun |
Keywords: | 醫療契約 醫療瑕疵 病歷記載義務 病歷保存義務 病歷提出義務 醫療訴訟 舉證責任分配 舉證減輕 文書與準文書提出義務 證明妨礙 間接事實舉證責任轉換 Medical Contract Medical Malpractice Obligation of Recording Medical Records Obligation of Preserving Medical Records Obligation of Presenting Medical Records Medical Litigation Distribution of Burden of Proof Facilitated Standard of Proof Obligation of Providing Documents and Quasi-documents Spoliation of Evidence Shift of Burden of Proof for Indirect Facts |
Date: | 2024 |
Issue Date: | 2024-09-04 14:32:14 (UTC+8) |
Abstract: | 於民事訴訟程序上,基於武器平等原則,應保障兩造享有地位、機會、風險平等之權利。然於醫療訴訟中,病人方對於醫療事故之發生,具事實上不知、專業上不知、證據偏在等困難;醫療方則對於醫療行為基於活體組織之不可預測性,亦無法保證其結果成功,因此醫療訴訟舉證責任之分配與舉證減輕,實為一價值判斷與利益衡量上之難題。 於醫療訴訟中,須醫療機構或醫師先具備醫療瑕疵存在,始得為醫療民事責任之探討,因此醫療瑕疵可謂醫療訴訟之核心。本論文於架構編排上,首先於實體法上,將探討醫療瑕疵之定義,以及其於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中之請求權基礎要件事實。其次,因醫療瑕疵之成立與否,常須以病歷資料作為醫療鑑定報告之基礎而為判斷,是以本論文亦將就病歷記載義務、保存義務、提出義務及其違反之效果分別為探討。再者,於訴訟法上,將先鳥瞰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三階層體系,進而聚焦醫療瑕疵要件事實之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探討,及可完全控制風險原則於醫療瑕疵舉證減輕之適用。 最後將回歸本論文之核心,分析病歷記載、保存、提出義務之違反,對於醫療瑕疵主要事實舉證責任轉換之舉證減輕是否產生影響,以及上開三者義務之違反,對於證明妨礙、文書與準文書提出義務、間接事實舉證責任轉換,此等醫療瑕疵主要事實舉證責任未轉換之舉證減輕手段,其適用要件以及法律效果影響為何。並於現行法解釋論以及未來立法論層面,基於適當補償原則,提出病歷記載義務、保存義務、提出義務違反效果固定化與明確化之見解,以期未來於司法實務操作上,達到法律安定性、法律明確性、預見可能性及裁判之一致性,並適當分配醫療訴訟之風險,以避免產生過度補償或不足補償之危險。 In civil litigation, both parties should be guaranteed equal status, opportunities, and risk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of arms. However, in medical malpractice lawsuits, patients face difficulties such as lack of knowledge of the facts, lack of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evidence bias. On the other hand, medical practitioners cannot guarantee the success of their treatments due to the unpredictability of living tissues. Therefore,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the facilitated standard of proof in medical litigation is a complex issue of value judgment and balancing of interests. In medical litigation, it must first be established that there is medical malpractice by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or physician before discussing civil liability. Thus, medical malpractice is the core of such cases. This study first discusses the definition of medical malpractice in substantive law and its requirements for claims under contractual and tort liability. Then, given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medical malpractice often relies on medical records as the basis for medical assessment reports, this thesis also investigates the obligations of recording, preserving, and providing medical record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their violation. As for the procedural law, this study first provides an overview of the three-tier system of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the facilitated standard of proof in civil litigation, then focuses on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facilitated standard of proof for medical malpractice an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complete risk control in facilitating the standard of proof for medical malpractice. Finally, this study returns to its core by analyzing whether the violation of the obligations of recording, preserving, and providing medical records affects the facilitated standard of proof for the key facts of medical malpractice when the burden of proof is shifted. It also examines the effects of such violations on the spoliation of evidence, the obligation of providing documents and quasi-documents, and the shift of burden of proof for indirect facts, including the application criteria and legal effects. In the context of current legal interpretation and future legislation, this thesis puts forward recommendations on the effects of violations of the obligations to record, preserve, and provide medical record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appropriate compensation, hoping to ensure legal stability, clarity, foreseeability, and judgment consistency in future judicial practice, and to appropriately distribute risks in medical litigation, thereby avoiding both overcompensation and undercompensation. |
Reference: | 一、中文文獻(按作者姓氏筆劃排列) (一)書籍 1.王澤鑑,債法原理,自版,2022年2月,增訂新版。 2.王澤鑑,侵權行為,自版,2015年6月,增訂新版。 3.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案例研習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自版,2019年9月。 4.朱柏松,消費者保護法論,翰盧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8月。 5.林誠二,債法總論新解(下),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 6.何建志,醫療法律與醫學倫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3版,2016年10月。 7.呂太郎,民事訴訟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初版,2016年3月。 8.吳志正,解讀醫病關係I,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9月。 9.吳志正,解讀醫病關係III,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22年1月。 10.吳志正,從鑑定意見談醫療過失責任之認定,醫療糾紛處理新思維(二),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4年9月。 11.吳明軒,中國民事訴訟法(中),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6版,2004年9月。 12.邱聯恭,民事訴訟法講義(三),2015年版筆記版,邱聯恭講述、許士宦整理。 13.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6版,2019年2月。 14.姜世明,民事證據法,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15.姜世明,新民事證據法論,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3版,2009年12月。 16.姚瑞光,民事訴訟法論,自版,2004年2月。 17.范碧玉,病歷資訊管理學,合記書局,4版,2021年2月。 18.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自版,修訂版,2020年4月。 19.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下),自版,修訂版,2020年4月。 20.許士宦,民事訴訟法(下),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增訂1版,2020年1月。 21.高添富,醫師如何面對醫療糾紛,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2002年3月。 22.陳春山,醫師、病人、醫療糾紛,書泉出版社,2版,2000年2月。 23.陳計男,民事訴訟法,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修訂6版,2014年1月。 24.陳啓垂,民事訴訟法下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 25.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下),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9版,2021年1月。 26.陳聰富,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臺大出版中心,2015年。 27.陳聰富,侵權行為原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9年。 28.陳聰富,陳學德主編,醫療侵權行為之構成要件分析,臺中地院醫療專業研習系列1,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4年6月。 29.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6版,2014年1月。 30.黃丁全,醫事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 31.黃茂榮,債法總論(第二冊),植根法學叢書,2002年9月。 32.黃茂榮,債法各論(第一冊),植根法學叢書,2003年8月。 33.黃英霓編,醫事糾紛鑑定初鑑醫師指引手冊,醫策會,2016年12月。 34.曾隆興,現代非典型契約論,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7版,1996年7月。 35.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 36.楊建華原著、鄭傑夫增訂,民事訴訟法要論,自版,2017年10月。 37.鄭冠宇,民法債編總論,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4版,2021年8月。 38.劉明生,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元照出版有限公司,6版,2021年10月。 39.駱永家,民事舉證責任論,臺灣商務印書館,2009年9月。 40.魏大喨,民事訴訟法,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 (二)專書論文 1.朱柏松,論日本醫療過失之舉證責任,載: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比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1-31,2008年5月。 2.林萍章,病歷複製,載:病歷相關法律議題—案例解析,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出版,頁47-60,2009年7月。 3.沈冠伶,醫療訴訟之舉證責任之分配—最高法院相關裁判之評析,載:民事醫療訴訟與紛爭處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103-136,2017年9月。 4.沈冠伶,證明妨礙在醫療訴訟中之適用,載:民事醫療訴訟與紛爭處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165-216,2017年9月。 5.沈冠伶,舉證責任與證據契約之基本問題─以作業系統裝置契約之給付不完全為例,載: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94-120,2013年7月。 6.沈冠伶,論新民事訴訟法中法官之闡明義務與當事人之事案解明義務,載: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1-22,2013年7月。 7.吳從周,醫療訴訟舉證責任之實務發展與評估—觀察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適用情形之醫病鬥「法」第二回合續篇,載:醫師民事責任之實體與程序法上問題之研究,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六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45-92,2019年7月。 8.吳志正,醫療執行面過失舉證責任分配之難題—以發現之時之觀點切入,載:醫師民事責任之實體與程序法上問題之研究,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六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97-242,2019年7月。 9.吳振吉,醫療民事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載:醫師民事責任之實體與程序法上問題之研究,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六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19-198,2019年7月。 10.吳振吉,醫療訴訟之證明度降低,載:舉證責任減輕之研究,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十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27-189,2020年11月。 11.吳振吉,醫療契約立法之比較研究(一)—典型契約化之考量因素及早期荷蘭立法之介紹,載:實務家觀點下之醫療民事訴訟,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33-54,2022年8月。 12.吳俊穎,病歷保密,載:病歷相關法律議題—案例解析,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出版,頁62-63,2009年7月。 13.吳俊穎,病歷書寫與製作,載:病歷相關法律議題—案例解析,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出版,頁25-34,2009年7月。 14.邱泰錄,醫療訴訟舉證責任之分配與減輕,載:實務家觀點下之醫療民事訴訟,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8-26,2022年8月。 15.邱聰智,醫療過失與侵權行為,載:民法債編論文選輯,鄭玉波主編,五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585-616,1984年7月。 16.姜世明,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協力義務之內涵與界線—對於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事案解明義務及文書提出義務之若干問題提示,載: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協力義務—事案解明義務之內涵與界線,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2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70,2017年12月。 17.姜世明,醫師民事責任之實體與程序法上爭議問題之提示,載:醫師民事責任之實體與程序法上問題之研究,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6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44,2019年7月。 18.洪培睿,雷射近視手術併發圓錐角膜案:病歷與舉證責任,載:醫療訴訟判解評析-醫與法之交錯Ⅱ,林萍章、吳志正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65-102,2020年1月。 19.許士宦,證明妨礙,載:證據搜集與紛爭之解決,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231-255,2014年12月。 20.連澤仁,病歷保存,載:病歷相關法律議題—案例解析,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出版,頁127-136,2009年7月。 21.張宇葭,隆乳手術注射物致乳房病變案(二):醫療糾紛在民事事件舉證責任之分配,載:醫療訴訟判解評析—醫與法的交錯Ⅱ,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275-292,2020年1月。 22.游進發,醫療瑕疵判斷標準之研究,載:醫師民事責任之實體與程序法上問題之研究,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六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93-118,2019年7月。 23.劉明生,醫療瑕疵與醫療過失舉證責任分配和減輕之研究,載: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新發展—類型與體系思維,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62,2020年10月。 24.劉明生,病歷記載義務、保存義務與檢查結果保存義務之違反與醫療瑕疵舉證減輕之研究,載: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新發展—類型體系思維,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63-112,2020年10月。 25.劉明生,醫療瑕疵類型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分配與轉換之研究,載: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新發展—類型與體系思維,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15-220,2020年10月。 26.劉明生,醫療訴訟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表見證明之研究,載: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新發展—類型與體系思維,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299-330,2020年10月。 27.劉明生,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三階層理論之研究,載: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新發展,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228,2022年6月。 28.薛瑞元,病歷所有權,載:病歷相關法律議題—案例解析,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出版,頁13-23,2009年7月。 (三)期刊論文 1.甘添貴,治療行為與傷害,月旦法學教室,15期,頁18-19,2004年1月。 2.林宗穎,醫療機構組織責任之理論與案例類型之具體化—以德國與臺灣案例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148期,頁163-244,106年3月。 3.李應詩,病歷與法律,月旦法學雜誌,203期,頁108-114,2012年4月。 4.沈冠伶,武器平等原則於醫療訴訟之適用,月旦法學雜誌,127期,頁28-49,2005年12月。 5.吳志正,醫療契約之定性,月旦法學雜誌,139期,頁200-214,2006年12月。 6.吳振吉、姜世明,醫師及醫療機構就債務不履行之法律關係—兼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 1055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醫上更(一)字第3號民事判決,臺北大學法學論叢,86期,頁1-50,2013年6月。 7.吳振吉、姜世明,論醫療契約不完全給付可歸責要件之舉證責任—兼評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輔仁法學,44期,頁1-68,2012年12月。 8.吳光平,醫療民事侵權訴訟之舉證責任,月旦醫事法報告,5期,頁149-182,2017年1月。 9.邱琦,醫療瑕疵與要件事實,月旦醫事法報告,56期,頁49-60,2021年6月。 10.邱泰錄,銷毀病歷與證明妨礙,月旦醫事法報告,24期,頁131-136,2018年10月。 11.邱泰錄,醫療訴訟舉證責任之分配與減輕,月旦醫事法報告,51期,頁144-159,2021年1月。 12.姜世明,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之證明妨礙與協力(事案解明)義務—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21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70期,頁11-19,2018年4月。 13.姜世明,文書提出義務及事案解明義務之競合與限制,月旦法學雜誌,185期,頁225-237,2010年10月。 14.姜世明,醫師民事責任程序中之舉證責任減輕,月旦民商法雜誌,6期,頁5-29,2004年12月。 15.姜世明,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事案解明義務之要件—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86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132期,頁36-42,2023年6月。 16.姜世明,間接反證之研究,臺灣法律人,27期,頁14-30,2023年9月。 17.侯英泠,從「往來義務」建構醫療機構之組織義務,臺大法學論叢,41卷1期,頁329-401,2012年3月。 18.侯英泠,醫療機構之組織義務再建構,月旦民商法雜誌,74期,頁6-22,2021年12月。 19.許士宦,文書提出義務之範圍,月旦法學雜誌,71期,頁12-13,2001年4月。 20.許士宦,文書提出義務之範圍,月旦法學雜誌,71期,頁12-13,2001年4月。 21.許士宦,證明妨礙,月旦法學雜誌,76期,頁41-52,2001年9月。 22.許政賢,舉證責任實務發展之概觀—以舉證責任典型之案例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298期,頁21-31,2020年3月。 23.陳聰富,醫療契約法典化之研究,臺大法學論叢,49卷1期,頁123-193,2020年3月。 24.陳聰富,醫療法:第四講 醫療契約之法律關係(上),月旦法學教室,72期,頁87-98,2008年10月。 25.陳聰富,醫療法:第四講 醫療契約之法律關係(下),月旦法學教室,73期,頁57-68,2008年11月。 26.陳聰富,德國醫療契約法與我國法之比較,醫事法學,25卷1-2期,頁47-64,2020年6月。 27.陳聰富,醫療訴訟之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76號民事判決評釋,法令月刊,61卷4期,頁28-55,2010年4月。 28.湯文章,醫療訴訟舉證責任之再省思,臺灣醫療法律雜誌,2卷1期,頁80-110,2021年4月。 29.詹森林,德國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研究,臺北大學法學論叢,63期,頁47-80,2007年9月。 30.寧紅麗,大陸法系國家的醫療合同立法及其對中國大陸的借鑒意義,月旦民商法雜誌,4期,頁111-125,2004年6月。 31.劉玉中,文書提出命令作為證據收集制度運用之落實,玄奘法律學報,4期,頁1-60,2005年12月。 32.劉明生,民事訴訟法舉證減輕之研究(上)—以其解釋、適用之基本法理與移動調整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342期,頁112-134,2023年11月。 33.劉明生,民事訴訟舉證減輕之研究(下)—以其解釋、適用之基本法理與移動調整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343期,頁78-99,2023年12月。 34.劉明生,民事訴訟舉證減輕之類型、功能與新體系之研究,月旦民商法雜誌,第83期,頁105-125,2024年3月。 35.劉明生、陳冠諭,醫療瑕疵與因果關係證明度降低爭議問題之評析—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3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107期,頁40-47,2021年5月。 36.劉明生,醫療訴訟舉證減輕之研究—以病歷記載、保存與提出義務違反舉證減輕實務裁判之評析為中心,月旦律評,25期,頁104-119,2024年4月。 37.劉宜廉,醫學教育-病歷記載相關法律問題,醫療品質雜誌,1卷2期,頁83-89,2007年3月。 (四)學位論文 1.方莉莉,台灣醫療糾紛民事判決關鍵因素實證分析—以臺北、士林、板橋地方法院為例,國立政治大學法律與科技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6月。 2.陳冠諭,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研究—以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因果關係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2023年1月。 3.劉玉中,證據保全之功能及定位之探討—從醫療過誤及該訴訟之相關觀點出發,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998年6月。 4.劉玉中,民事訴訟上證據收集之研究,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博士論文,2005年7月。 5.劉大慶,醫療契約責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22年7月。 (五)翻譯專書 1.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團法人臺大法學基金會,德國民法(上),債編各論,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6年10月。 二、日文文獻(按作者姓氏筆劃排列) (一)書籍 1.大島真一『医療訴訟Q&A』株式会社判例社(2015年12月)。 2.上田徹一郎『民事訴訟法[第7版]』法学書院(2011年6月)。 3.伊藤真『民事訴訟法[第5版]』大日本法律印刷株式会社(2016年12月)。 4.村山淳子『医療契約論』日本評論社(2015年2月)。 5.松本博之=上野泰男『民事訴訟法[第8版]』弘文堂(2015年9月)。 6.秋吉仁美編著『医療訴訟』青林書院(2009年12月)。 7.城祐一郎『現代医療関係法』成文堂(2022年3月)。 8.高橋宏志『重点講義民事訴訟法(上)[第2版補訂版]』有斐閣(2013年10月)。 9.高橋宏志『重点講義民事訴訟法(下)[第2版補訂版]』有斐閣(2014年9月)。 10.高田裕成=三木浩一=山本克己=山本和彦編集『注釈民事訴訟法第4卷』弘文堂(2017年7月)。 11.浦川道太郎=金井康雄=安原幸彦=宮澤潤編『專門訴訟講座4医療訴訟』民事法研究会発行(2010年2月)。 12.浦川道太郎=金井康雄=安原幸彦=宮澤潤編『專門訴訟講座4医療訴訟[第2版]』民事法研究会発行(2023年9月)。 13.新堂幸司『新民事訴訟法[第5版]』弘文堂(2012年5月)。 14.藤田広美『解析民事訴訟[第2版]』東京大学出版会(2013年5月)。 (二)專書論文 1.石丸将利「診療錄等」福田剛久、高橋譲、中村也寸志編『医療訴訟(第二章)』青林書院(2014年8月)。 2.加藤俊子「Q58カルテの不記載・証明妨害」石原寬編『医療紛爭の法律相談(第三章)』青林書院(2003年10月)。 3.渡辺千原「診療録の紛失と顚末報告義務」日本医事法学会編『年報医事法学26』(2011年8月)。 4.関根規夫「第8講診療録等」高橋譲編『医療訴訟の実務』商事法務(2013年7月)。 5.藤田康幸「Q5カルテの開示(閲覧・謄写)」石原寬編『医療紛爭の法律相談(第一章)』青林書院(2003年10月)。 (三)期刊論文 1.大島真一「医療訴訟の現状と将来一最高裁判例の到達点一」判例タイムズ1401号5-87頁(2014年8月)。 2.米村滋人「一般医療行為法(1)—医療契約」法学セミナー 694号99-103頁(2012年11月)。 3.我妻学「診療録等の改ざんと医療訴訟(1)」法学会雑誌 [東京都立大学法学会] 62巻2号21-50頁(2022年1月)。 4.河上正二「一般的不法行為の成立要件」法学セミナー801号91-96頁(2021年10月)。 5.河上正二「契約責任と不法行為責任—医療事故訴訟を例に」法学セミナー 814号102-107頁(2022年11月)。 6.長島光一「電子カルテの法的課題と民事訴訟における取扱い」法律論叢第90巻第4・5合併号明治大学法律研究所99-134頁(2018年2月)。 7.高嶌英弘「美容関連サービスの特徴と法規制」法学セミナー827号38-43頁(2023年12月)。 8.前田正一「医療事故と診療記録一関連する法律問題の関係から」日産婦誌59卷9号519-522頁(2007年)。 |
Description: |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10651006 |
Source URI: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10651006 |
Data Type: | thesis |
Appears in Collections: | [法律學系] 學位論文
|
Files in This Item:
File |
Description |
Size | Format | |
100601.pdf | | 3098Kb | Adobe PDF | 0 | View/Open |
|
All items in 政大典藏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with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