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機構典藏-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NCCUR):Item 140.119/11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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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運用仲裁解決不動產消費糾紛之研究
    作者: 林知嫻
    貢獻者: 張鈺光
    林知嫻
    關鍵詞: 仲裁
    不動產仲裁
    不動產消費糾紛
    糾紛
    日期: 2018
    上傳時間: 2018-03-02 11:53:11 (UTC+8)
    摘要: 仲裁具有快速、經濟、專家判斷、和諧、保密、具執行力、富有彈性等多項優點,而在我國存在已久,從消基會及內政部相關統計中,房屋類糾紛每年均占有一定比重,其獲得妥適解決甚為重要,而仲裁如能解決部分糾紛案量,分流案件,將能有效疏減訟源,對糾紛雙方亦得以自主性解決,目前透過仲裁解決之不動產消費糾紛仍屬少數,惟隨著以解決不動產糾紛為主之仲裁機構的成立,及陸續有部分企業經營者於擬定不動產相關契約時將仲裁條款納入,未來仲裁於不動產糾紛之運用可望增加,然而,雙方成立仲裁協議即意味者受其拘束,包括參加仲裁程序、承認仲裁判斷之拘束力,亦意味者當事人放棄訴訟之權利,就現階段消費者普遍對仲裁認識度不足,又仲裁是否全面適合運用於解決不動產消費糾紛,其運作上是否須因應不動產消費糾紛之特性而有所調整,是本文所欲探討。
    故本文從仲裁本身內部之機能(專門技術性糾紛處理、迅速經濟性糾紛處理、秘密處理糾紛、彈性處理糾紛之四種機能)與外部環境(與其他糾紛處理機制之競合、社會接受度、法規等等)探究,經本研究分析認為,仲裁專門技術性糾紛處理及迅速經濟性糾紛處理之程序機能,皆可認為屬普遍適用於不動產消費糾紛之處理,惟部分不動產消費糾紛如訴求小額賠償者,由於現有仲裁收費標準較不利於小額糾紛,建議可採仲裁前調解程序等簡易程序,達專業快速解決糾紛,另有認為仲裁較不適宜解決純法律之案件者,不動產消費糾紛雖非純法律糾紛,惟多著重於法律關係認定,建議於不動產消費糾紛之仲裁處理上,於擬定仲裁條款時可互為約定仲裁人選任須至少有一法律專業背景者,較符合不動產消費糾紛特性之處理。而仲裁之秘密處理糾紛機能較能吸引企業經營者,基於公司商譽考量而使用,惟對消費者而言,由於現階段消費者普遍對於仲裁未有一定的認識,企業在定型化契約如有擬定仲裁條款,應確實向消費者說明仲裁之效力與進行方式,避免後續程序上發生爭執,反而不利於仲裁之發展,至於彈性處理糾紛機能則較偏重個案糾紛與糾紛當事人之需求而定。
    對於外部環境,仲裁將著眼於吸引過去慣於使用訴訟之糾紛案件,凸顯其專業、快速解決特色,並透過交易輔助人之宣傳推廣、相關法令糾紛處理增列仲裁途徑、與其他糾紛處理機構交流合作,增加仲裁之曝光度以吸引當事人選用。
    再針對房屋漏水、施工瑕疵類型之糾紛,基於居住硬體設備品質之確保,硬體瑕疵需求快速修補,糾紛延宕並無益消費者居住品質之確保,仲裁程序快速自由且具有彈性,雙方並得合意運用衡平原則審理,避免於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或是否解除契約等爭執不休,又關於交屋遲延類型之糾紛,通常需求快速解決,以利於後續交易流程之進行,避免糾紛懸而未定影響後續交屋流程、售屋規劃,仲裁因具迅速且一次性終局解決糾紛,利於運用於解決交屋遲延類型之糾紛,使其後續交屋流程不致於延宕過久。
    仲裁程序本身運用於解決不動產消費糾紛適法性並無疑義,惟該程序在台灣仍有提升當事人信服度與認識度的空間,本文著重於探討仲裁,並非要全面取代訴訟機制,況且仲裁本身亦無法取代訴訟,本文目的在於分析仲裁運用於解決不動產消費糾紛之優勢及可能遇到之問題,以提供未來運作上之參考。
    參考文獻: 一、中文參考文獻
    (一)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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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冰,1998年12月,『程式、正義與現代化:外國法學家在華演講錄』,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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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聯恭,2000年9月,『程序選擇權論』,台北: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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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聰智,2008年8月,『新訂債編各論(中)』,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邱聰智著、姚志明修訂,2014年3月,『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台北:承法數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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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世民,2016年9月,『民事訴訟法(上冊)』修訂五版,台北:新學林。
    姚志明,2014年9月,『契約法總論』,台北: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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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專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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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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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璧芬,1997年4月「履約保證,誰打包票?-論成屋履約保證之發展概況」,『法律與你』,42:9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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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學位論文
    白乃云,2011年,「論不動產交易安全制度-美國Escrow機制對於我國法治之啟發」,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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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http://www.cpc.ey.gov.tw/cp.aspx?n=9DA8BA2F24147A0A&s=002ABF0E676F4DB5
    中華民國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 http://www.rema.org.tw/dic/titl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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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http://www.arbitration.org.tw/model-clause.php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 http://www.creaa-wks.org.tw/homeweb/index.php
    台灣營建仲裁協會 http://www.tcaa.org.tw/m2_1.htm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http://www.cciaa.org.tw/
    勞動部,「權利事項勞資爭議仲裁簡介」,https://www.mol.gov.tw/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 https://justice.president.gov.tw/meeting/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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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中和,1992年7月,「律師吃垮美國社會」,遠見雜誌號第73期,http://store.gvm.com.tw/article_content_2539.html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006年,「房市熱,糾紛多─消基會發佈購屋糾紛記者會」,網址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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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立新聞網,2015年5月,A6區也是樑裂、漏水 浮洲合宜宅申訴案件達1364件,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6073。
    內政部地政司,2015年12月,「不動產消費糾紛知多少-房屋漏水為大宗」,網址:http://www.moi.gov.tw/chi/chi_moi_note/moi_note_detail.aspx?sn=990
    中央通訊社,2016年3月,「房產買賣去年1753件糾紛 悔買悔賣最多」,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03170521-1.aspx
    自由時報,2017年7月,「地租問題引發住戶抗議 華固盼2年內解決」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120429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學系
    103257019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3257019
    資料類型: thesis
    顯示於類別:[地政學系] 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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