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機構典藏-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NCCUR):Item 140.119/11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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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之公民訴訟法制檢討 –由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之功能出發
    A review of the citizen suit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ct of Taiwan: perspective from the function of the system
    作者: 王凌亞
    Wang, Ling Ya
    貢獻者: 傅玲靜
    Fu, Ling Ching
    王凌亞
    Wang, Ling Ya
    關鍵詞: 環境影響評估法
    環境影響評估
    公民訴訟
    預防原則
    風險管理
    風險評估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Citizen suit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Risk management
    Risk assessment
    日期: 2017
    上傳時間: 2017-09-13 14:55:26 (UTC+8)
    摘要: 環境影響評估法公民訴訟條款的解釋與操作在我國訴訟實務中已發展十餘年,文獻上亦多有討論。但是在觀察過我國環評案件的公民訴訟判決,尤其是近幾年頗受矚目的美麗灣度假村案,就可知道縱使環保團體與周圍居民以公民訴訟取得勝訴判決,後續仍不斷產生撤銷訴訟的現象,代表開發案件之核心爭議並未被終局解決。另外,經由比較美國公民訴訟的起源與發展,就會發現我國公民訴訟制定在環評法中是一項有問題的立法。在美國制度原型中公民訴訟條款並非搭配環評制度運作,而我國將兩者結合,似乎並未釐清其中制度目的的差異。
    本文欲從環評法的原理原則,也就是以風險管理與預防原則為基礎,說明環評法在環境法規中之角色與作用。並透過介紹美國、德國與中國的環評制度與相關訴訟制度,如美國的公民訴訟、德國的團體訴訟與中國的公益訴訟,進而釐清公民訴訟真正的制度目的,與探討監督環評制度的正確模式。最後再回到我國法,分析環評法與公民訴訟條款與整理訴訟實務案件,了解我國目前環評法公民訴訟條款的操作現況,並提出批評與檢討。
    就結論而言,本文認為環評制度做為風險管理中之風險評估與預防原則之體現,不應以公民訴訟為司法監督管道。公民訴訟僅應用在監督風險管理決定之開發案件,規避環評與環評審查有瑕疵之案件都應遵循傳統行政訴訟,對開發許可提出撤銷訴訟,以達成紛爭一次解決並減少人民訟累。
    Citizen suit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ct (hereinafter EIAA) in Taiwan has been developed and discussed over ten years. By the analysis of the relative cases, several issues in our citizen suit legislation would be discovered. Especially in the case of Beautiful Bay Resort, which was once the focus of public attention , the problem of the citizen suit in EIAA was been highlighted that the main issue wasn’t been solved, even though the environmental group won this citizen suit. Another problem is that compare to american legislation, the combination of EIAA and citizen suit clause is inappropriate because these two systems are established on different legal theories.
    In the thesis, the basic theories of the EIAA, that is, the risk management system and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would be illustrated at first. Then the american, german and chinese relative legal systems would be introduced in the second session in order to clarify the real purpose of the citizen suit and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n the third session, the citizen suit clause and the cases in EIAA in Taiwan would be explained.
    In conclusion, the opinion in this thesis is that the citizen suit could only be applied to the case in which the risk management decision has been made. Otherwise people should institute the revo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 to avoid the litigation diseconomy.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一)專書
    王曦(1995),美國環境保護法,臺北市:漢興。
    全國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員法室(201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說明、立法理由及相關規定,2版,北京市:燕大元照‧北京大學出版社。
    宋明哲、蔡政憲、徐廷榕編著(2002),風險管理,初版,新北市:空大,。
    辛年豐(2014),環境風險的公私協力–國家任務變遷的觀點,臺北市:元照。
    周桂田(2014),風險社會–公共治理與公民參與,臺北市:五南。
    林健三(2003),環境規劃與管理,初版,臺北市:文笙書局。
    林駿(2004),環境規劃與管理(上)–基礎篇及政策篇,3版,臺北市:鼎茂。
    翁岳生主編(2002),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臺北市:五南。
    陳計男(2000),行政訴訟法釋論,臺北市:自版。
    陳清秀(2011),行政訴訟法,4版,臺北市:元照。
    陳慈陽(2011),環境法總論,3版,臺北市:元照。
    湯德宗(1990),美國環境法論集,臺北市:自版。
    鄭燦堂(2010),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3版,臺北市:五南。
    羅傳賢(1985),美國行政程序法論,臺北市:五南。
    (二)專書論文
    林明鏘(2011),環境法上公益訴訟之司法實踐—評行政法院之相關裁判,收錄於: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編,行政訴訟二級二審制實施十週年回顧論文集,頁65-93,臺北市:司法院。
    唐淑美(2011),法律風險管理之理念與建構,收錄於:唐淑美編,法律風險管理,頁1-17,臺中市;新北市:亞洲大學;Airiti Press。
    許耀明(2009),風險管理與風險治理:以GMO/GMF為例,收錄於:歐盟法、WTO法與科技法,頁331-363,臺北市:元照。
    郭介恆(2002),行政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兼論訴訟(願)無實益,收錄於:翁岳生教授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當代公法新論(下)–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頁29-51,臺北市:元照。
    陳匡正(2011),法律風險管理之理念與建構,收錄於:唐淑美編,法律風險管理,頁393-441,臺中市;新北市:亞洲大學;Airiti Press。
    傅玲靜(2014),環境法上權利之保障與訴訟類型之適用–以公民訴訟為中心,收錄於:東吳大學法律系公法研究中心編,東吳公法論叢第七卷,頁631-667,臺北市:東吳大學法律系。
    傅玲靜(2017),臺灣行政程序法之檢討與展望–以空間計畫法制為中心,收錄於:台灣行政法學會編,行政執行/行政罰/行政程序/政府資料開放/風險社會與行政訴訟,頁189-222,臺北市:元照。
    葉俊榮(1993),邁向「自制」之路–美國最高法院對環保團體當事人適格的緊縮,收錄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論文集,頁111-135,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
    葉俊榮(2010),民眾參與環保法令之執行:論我國引進美國環境法上「公民訴訟」之可行性,收錄於:環境政策與法律,頁233-271,臺北市:元照。
    闕蓓德(2012),環境規劃與管理方法概論,收錄於:駱尚廉、趙林、郭靜編,永續環境管理策略,頁2-1-2-13,臺北市:曉園。
    (三)期刊論文
    于齊敏(2012),論環境民主與風險管理視域下環境影響評價司法審查,安徽農業科學,40卷30期,頁15023-15025。
    牛惠之(2002),論規範基因改良食品風險性之貿易措施在世界貿易組織下之同類產品議題,東吳法律學報,14卷1期,頁19-66。
    牛惠之(2005),預防原則之研究–國際環境法處理欠缺科學證據之環境風險之努力與爭議,臺灣大學法學論叢,34卷3期,頁1-71。
    王服清(2012),論「預防原則」之意涵與應用,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37期,頁117-187。
    王服清(2013),論預防原則的應用與問題,憲政時代,39卷1期,頁33-119。
    王服清(2015),論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的法律性質與其撤銷後救濟類型,科技法律評析,8期,頁1-55。
    王服清、賴威源(2011),基因轉殖作物相關保護與管制規範之初探,科技法律評析,4期,頁1-62。
    王迺宇(2006),永續發展下之無牙老虎?–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之檢討,靜宜人文社會學報,1卷1期,頁79-109。
    王毓正(2010),司法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之後,續行施工?–中科三期環評撤銷訴訟判決後之爭議問題,台灣法學雜誌,147期,頁1-4。
    王毓正(2010),從奧爾胡斯公約檢視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制中民眾參與之規範,公共行政學報,35期,頁61-117。
    王毓正(2013),美麗灣公民訴訟判決對於環境影響評估法適用爭議之釐清–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百年度訴更二字第三六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一○一年度裁字第一八八八號裁定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213期,頁39-59。
    古承宗(2015),環境風險與環境刑法之保護法益,興大法學,18期,頁181-231。
    田蒙潔(2011),美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分析,全國律師,15卷3期,頁19-47。
    朱學磊(2015),論我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制度的構建,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8卷4期,頁47-56。
    李丹(2005),論環境損害賠償立法中的環境公益保護––從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角度,法學論壇,20卷5期,頁35-39。
    李建良(2000),論環境法上之公民訴訟,法令月刊,51卷1期,頁14-27。
    李建良(2004),環境行政程序的法制與實務–以「環境影響評估法」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104期,頁45-67。
    李建良(2010),中科環評的法律課題–臺灣法制國的淪喪與危機,台灣法學雜誌,149期,頁17-28。
    李建良(2010),環境公民訴訟新典範–簡析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八年度訴字第五○四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152期,頁57-67。
    李建良(2011),異哉所謂依環評法核發之開發許可!–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全字第71號裁定,台灣法學雜誌,172期,頁7-18。
    李建良(2012),環境公民訴訟的訴訟類型與程序要件–美麗灣渡假村環評公民訴訟裁判綜合評析,台灣法學雜誌,211期,頁25-43。
    李建良(2013),環評公民訴訟與行政裁量:《長庚復健分院廢棄土方外運案》–簡析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214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266期,頁62-71。
    李建良(2015),永續發展與正當程序–環評法制二十年的廿項法治課題:序篇,月旦法學雜誌,240期,頁221-247。
    李淨(2003),《環境影響評價法》簡析,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5期,頁116-120。
    李寧修(2016),風險社會下食品行政管制模式之轉型:以行政機關採行之「預防性下架」措施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5卷2期,頁455-499。
    杜文苓(2011),環境風險與科技決策:檢視中科四期環評爭議,東吳政治學報,29卷2期,頁57-110。
    杜麗、馮秀娟(2010),環境影響評價法在環境影響評價中的作用,資源與人居環境,14期,頁53-54。
    辛年豐(2011),對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提起訴訟之法理分析–以開發行為之評估程序為核心,東海大學法學研究,34期,頁205-259。
    辛年豐(2016),公害管制性法律公民訴訟「受害人民」判斷的細緻化發展/最高行105判125判決,台灣法學雜誌,305期,頁155-160。
    阮麗娟、吳天意(2016),論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結論的法律效力,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37卷4期,頁25-29。
    周桂田(2000),生物科技產業與社會風險–遲滯型高科技風險社會,臺灣社會研究季刊,39期,頁239-283。
    周桂田(2005),知識、科學與不確定性–專家與科技系統的「無知」如何建構風險,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13期,頁131-180。
    林明昕(2002),五花八門的訴訟類型(二)論行政訴訟法第三條至第十一條間之關係,月旦法學教室,84期,頁24-25。
    林昱梅(2005),垃圾焚化廠附近居民之訴訟權能,月旦法學教室,37期,頁24-25。
    林昱梅(2010),預防原則與「停、看、聽」之環評機制之落實–中科三期環評案之省思,台灣法學雜誌,161期,頁17-30。
    林昱梅(2015),論食品安全管理法制中之預防原則:以歐盟與臺灣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4卷特刊,頁1037-1162。
    林惠瑜(2013),環境公民訴訟與訴訟類型之適用,中華法學,15期,頁121-157。
    邱惠美(2004),我國行政訴訟法中有關團體訴訟制度之研究,政大法學評論,80期,頁1-50。
    段厚省(2016),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基本理論思考,中外法學,4期,頁889-901。
    洪德欽(2011),預防原則歐盟化之研究,東吳政治學報,29卷2期,頁1-56。
    胡正光(2007),從工具理性的角度看貝克的「第二現代」,歐美研究,37卷3期,頁445-484。
    宮文祥(2005),以資訊揭露作為環境保護規範手段之研究–以美國法為參考,法學新論,5期,頁53-85。
    宮文祥(2008),當行政遇上科學:從風險評估談起–以美國法為例,月旦法學雜誌,153期,頁90-112。
    宮文祥(2010),初探科學在環境法發展上所扮演的角色–以美國法為例,科技法學評論,7卷2期,頁129-180。
    秦鵬(2015),關于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實施的若干思考––基于國內首例跨省界環境公益訴訟案的分析,環境保護,13期,頁44-47。
    高文琦(2011),Jellinek之法概念及其效力理論,成大法學,21期,頁61-93。
    高銘志(2013),環境基本法在司法裁判之角色,司法新聲,第105期,頁54-66。
    康文尚(2012),試評美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行政監督,中研院法學期刊,11期,頁371-429。
    張文郁(2004),行政訴訟中團體訴訟之研究–以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111期,頁99-115。
    張文郁(2014),淺論行政訴訟之公益訴訟–兼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一○一年度判字第九八○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25期,頁14-37。
    張英磊(2011),比較法視角下我國環評司法審查之發展:一個回應我國民主轉型脈絡之詮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0卷3期,頁955-1028。
    張彬彬、張斗勝(2015),我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不足與完善––以新環境保護法第58條為視角,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1期,頁75-79。
    許宏達(2014),環境風險管制之法律建制:以行政管制方法之變遷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44期,頁113-202。
    陳仲嶙(2010),環評撤銷後的開發許可效力–評環保署拒絕令中科三期停工,台灣法學雜誌,149期,頁29-34。
    陳軍志(2012),論程序瑕疵未補正之後果–以德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第46條為中心,法學叢刊,57卷2期,頁131-153。
    陳惠美(2013),由歐盟策略性環境評估指導準則檢視我國政策環評法制,臺北大學法學論叢,88期,頁83-133。
    陳惠美(2013),由歐盟策略性環境評估指導準則檢視我國政策環評法制,臺北大學法學論叢,88期,頁83-133。
    陳甦(2012),司法解釋的建構理念分析–以商事司法解釋為例,法學研究,2期,頁3-19。
    陳慈陽(2012),環境國原則建構下之環境預防及救濟機制,法學新論,37期,頁1-45。
    陳錦芳(2004),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之司法審查,看守臺灣,6卷2期,頁24-33。
    傅玲靜(2008),環境影響評估法中公民訴訟之當事人,月旦法學教室,70期,頁22-23。
    傅玲靜(2009),公民訴訟、公益訴訟、民眾訴訟?–環境法上公民訴訟之性質,月旦法學教室,77期,頁28-29。
    傅玲靜(2009),由行政程序法之適用論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法制,中原財經法學,23期,頁37-105。
    傅玲靜(2010),論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與開發行為許可間之關係–由德國法「暫時性整體判斷」之觀點出發,興大法學,7期,頁209-273。
    傅玲靜(2011),台北的天空,誰的天際線?–都市更新計畫容積獎勵與保護規範∕最高行100裁1904,台灣法學雜誌,第185期,頁195-198。
    傅玲靜(2013),我國化學物質法制規範體系之檢討–以德國法制之觀察及比較為中心,科技法學評論,10卷2期,頁153-202。
    傅玲靜(2013),環境法中公民訴訟制度的再認識–由最高行政法院一○一年度裁字第一八八八號裁定及相關裁判談起,月旦裁判時報,19期,頁72-88。
    彭應登(2016),《環境影響評價法》此次修改僅是微調 大調已經箭在弦上,節能與環保,8期,頁46-48。
    程明修(2009),行政法上之預防原則(Vorsorgeprinzip)–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手段之擴張,月旦法學雜誌,167期,頁127-136。
    程明修(2009),美國牛肉輸台/行政法上之風險評估與管理,台灣法學雜誌,142期,頁102-116。
    馮凱、張鋒(2015),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原告資格新探––以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為視角,理論導刊,8期,頁99-102。
    黃錦堂(2011),論環境法之訴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五年度訴字第一○六一號判決評論,法令月刊,62卷1期,頁17-34。
    葉俊榮(1999),政府再造與制度興革:以環境影響評估為例,經社法制論叢,23期,頁1-29。
    葉勇飛(2004),論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國法學,5期,頁105-111。
    詹順貴(2012),公民訴訟路上的摸索,台灣法學雜誌,210期,頁60-64。
    詹順貴(2012),醜陋的美麗灣–臺灣第一件公民訴訟勝訴案例實戰解析,臺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4期,頁71-81。
    趙紅菊(2014),論我國司法解釋效力之認定,唐山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4年,頁67-71。
    劉如慧(2010),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判決回顧,興大法學,7期,頁275-308。
    劉如慧(2011),從環境影響評估及團體訴訟制度看德國環境法的歐洲化衝擊,歐美研究,41卷2期,頁605-642。
    蔡瑄庭(2009),美國風險法規之作用與其司法審查案件之分析,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27期,頁71-128。
    儲柳丹(2003),新型環境問題的環境司法應對––以澳大利亞氣候變化環境影響評價司法審查案為例,中國環境法治,2期,頁66-79。
    龔海珍(2010),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時代法學,1期,頁53-58。
    (四)碩博士論文
    王薇鑫(2003),我國環境法中公民訴訟適用之可能性–以海洋污染防治法中訴訟條款為中心,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周韋志(2011),美國環境影響評估事件的司法審查–兼論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判決與制度,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冠宇(2013),我國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之檢討–以美國環境影響評估法制為觀察及比較之對象,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
    邱紹傑(2011),毒性化學物質資訊申報及民眾資訊取得之法制研究,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
    孫新見(2012),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司法審查研究,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論文。
    張英磊(2009),多元移植與民主轉型過程中我國環評司法審查之發展–一個以回應本土發展脈絡為目的之比較法分析,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陳文曲(2002),民事公益訴訟初論,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碩士論文。
    陳儀文(2000),我國環境法上公民訴訟制度之理論與實際,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公共政策碩士班碩士論文。
    游書華(2012),環境公民訴訟進展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溫欽閔(2015),我國水污染防治法管制措施之檢討–以風險管理之運用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簡亦寬(2011),環境運動與人權:由公民訴訟談起,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五)研討會論文
    于齊敏、王世進(2011),淺析環境影響評價之司法審查,生態安全與環境風險防範法治建設–2011年全國環境資源法學研討會(年會)論文集(第三冊),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China Law Society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Law)、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主辦,頁1268,2011年8月6日。
    傅玲靜(2011),環境管制標準之研究–由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裁字第2658號裁定出發,「東吳公法裁判研究會第十七回」學術研討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東吳公法研究中心主辦,2011年12月16日。
    傅玲靜(2016),環境公課予環境法上預防原則與危險防禦原則的落實,2016環境公課研討會稅捐法與環境法之交會–環境公課,臺灣能源暨氣候變遷法學會、臺灣大學財稅法中心、東吳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辦,2016年10月14日。
    傅玲靜(2016),環境公課與環境法上預防原則與危險防禦原則的落實,「2016環境公課研討會稅捐法與環境法之交會–環境公課」學術研討會,台灣大學財稅法中心、台灣能源暨氣候變遷法學會主辦,2016年10月14日。
    傅玲靜(2016),環境影響評估法之何從與何去–由環境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觀點出發,「法政對話:十年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主辦,2016年11月4日。
    蔡守秋(2009),論環境公益訴訟的幾個問題,生態文明與環境資源法–2009年全國環境資源法學研討會(年會)論文集,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主辦,2009年8月3日。

    (六)翻譯書籍或文章
    Brian Wynne著,周任芸譯(2007),風險社會、不確定性和科學民主化:STS的未來,科技、醫療與社會,5期,頁15-42。
    David Denney著,呂奕欣、鄭佩嵐譯(2009),面對風險社會Risk and Society,台北:韋伯。[David Denney. 2005. Risk and society. London; Thousand Oaks, Calif. : SAGE.]
    Michael Bothe著,李建良譯(2015),永續發展、資源永續經營、預防原則與代際正義(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stainable Management of Resources,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and Intergenerational Equity),台灣法學雜誌,279期,頁2-11。[Michael Bothe. 2005. Environment, Development, Resourc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 Reports 318: 333-516 ]
    Ulrich Beck著,汪浩譯(2004),風險社會:通往另一個現代的路上,臺北市:巨流。[Ulrich Beck(1986), Risikogesellschaft : auf dem Weg in eine andere Moderne , 1. Aufl.,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Suhrkamp.]
    (七)研究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11),2010年「中美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美國環境公民訴訟運作情形與司法審查範圍」,出國報告。
    沈政雄、宮文祥、程明修、賴宇松、劉宗德(2011),「99年度環境影響評估法及施行細則修正建議及其可行性評估」專案工作計畫期末報告,劉宗德主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湯德宗(1997),環境影響評估法釋論比較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報告書,計畫編號NSC84-2421-H001-006,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葉俊榮(1998),環境影響評估法暨施行細則之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年度專案研究計畫,未出版。
    賴宇松(2009),臺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實證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計畫編號:NSC 97-2410-H-259-010,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八)網路資料
    行政院研考會,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http://mail.twu.edu.tw/~audt/
    file/regulations/regulations-01-02.pdf。
    行政院環保署統計資料庫,「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統計」,http://statis91.epa.gov.tw/epa/stmain.jsp?sys=100。
    林宗浩(2017),中國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與司法審查,http://cls.kangwon
    .ac.kr/data/file/sub41/1917250915_5cb82151_6_3_C0D3C1BEC8A3.pdf。
    陳章鵬,環境規劃與管理,http://www.epa.com.tw/EIA/環境規劃與環境管理.pdf。
    葉俊榮(2013),環境基本法的脈絡與功能:歷史回顧與展望,余紀忠文教基金會,http://www.yucc.org.tw/news/column/74b0588357fa672c6cd5768481087
    d618207529f80fd-6b7753f256de986782075c55671b。
    謝偉(2005),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法律初探,2005年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言就會年會論文集,http://www.riel.whu.edu.cn/article.asp?id=27663。
    行政院環保署,莫聞編,環保署回應「中科三期環評遭撤銷案」,環境資訊中心,2010年2月11日,http://e-info.org.tw/node/51843。
    肖建國(2013),民事公益訴訟條款的具體適用,成都法院網,2013年10月11日,http://cd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0/id/1105792.shtml。
    賴品瑀(2016),都蘭灣又來500房飯店 「黃金海」七度環差未過,環境資訊中心,2016年3月10日,http://e-info.org.tw/node/113776。
    吳象元(2016),除了「棕櫚渡假村」 還有11項東海岸大型開發案排隊等候,關鍵評論,2016年7月4日,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3469。
    陳文姿(2017),近太魯閣海岸第一排 東潤國際旅館 土地分區變更過關,2017年2月10日,環境資訊中心,http://e-info.org.tw/node/202823。
    楊綿傑、江志雄、簡惠茹(2017),面臨重辦環評 蜜月灣撤案,自由時報,2017年2月11日,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77196。
    (九)政府資料
    立法院委員會紀錄86卷56期2948號下冊(1997)。
    立法院委員會紀錄91卷78期3274號下冊(2002)。

    二、英文文獻
    (ㄧ)專書
    James K. Lein. 2003. 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Planning. Massachusetts: Blackwell.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1983. Committee on the Institutional Means for Assessment of Risks to Public Health, Risk Assessment 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Managing the Proces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cademy Press.
    Stuart Bell, Donald McGillivray and Ole W. Pedersen. 2013. Environmental Law. 8th.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二)期刊論文
    Bernard D. Goldstein & Russellyn S. Carruth. 2003. Implications of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for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mples from the Control of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in the 1990 Clean Air Act Amendments, Law & Contemporary Problems 66:247-261.
    David M. Loringal. 2005. The Bar to Citizen Suits: The Preclusive Effect of A Settl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Violator on Citizen Suits Following Friends of Milwaukee’S Rivers v. Milwaukee Metropolitan Sewerage District. Wisconsin Law Review 1345: 1346-1347.
    Edward Lloyd. 2015. Citizen Suits and Defenses against Them. 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Continuing Legal Education ALI-CLE Course Material 285.
    Heather Elliott. 2012. Standing Lessons: What We Can Learn When Conservative Plaintiffs Lose under Article III Standing Doctrine. Indiana Law Journal 87:551-598.
    Jeannette L. Austin. 1987. The Rise of Citizen-Suit Enforcement in Environmental Law: Reconciling Private and Public Attorneys General.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Law Review 81:220-262..
    Jeffrey G. Miller. 2003. Overlooked Issues in The “Diligent Prosecution” Citizen Suit Preclusion. 10 Widener Law Review 63, 63-64.
    Kevin T. Haroff. 2012. On Thin Air: Standing, Climate Change, and 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Valparaiso University Law Review 46, 411-446.
    Phillip M. Kannana. 2007.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More than a Cameo Appearance in 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Law?. William and Mary 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 Review 31: 409-459.
    Scott LaFranchi. 2005. Surveying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s Ongoing Global Development: The Evolution of an Emerg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ool. Boston College Environmental Affairs Law Review 32:679-720.
    Sheldon Leigh Jeter. 1995. The Role of Risk Assessment, Risk Management and Risk Communication in Environmental Law. South Carolina Environmental Law Journal 4:25-49.
    (三)網路資料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http://www.epa.gov/compliance/nepa/.

    三、德文文獻
    (ㄧ)專書
    Michael Klöpfer(1999), Umweltstaat als Zukunft, Bonn: Economica-Verlag.
    Michael Klöpfer(2004), Umweltrecht(1989), 3 Aufl. , München: C. H. Beck.
    Hans Dieter Jarass(2005), Bundes-Immissionsschutzgesetz: Kommentar(1983), 6 Aufl., München: C. H. Beck
    (二)期刊論文
    Cansier(1994), Gefahrenabwehr und Risikovorsorge im Umweltschutz und der Spielraum für ökonomische Instrumente-Beurteilung aus ökonomischer Sicht, NVwZ 1994, S. 642 – 647.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02651044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2651044
    資料類型: thesis
    顯示於類別:[法律學系] 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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